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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和平街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和平街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01-24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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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浩特市和平街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lh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兰浩特市和平街办事处联系(电话:0482-284505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和平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文件及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出发点,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主动公开的内容,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维护、维护和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2023年,我街公开的内容涉及我街的主要职能、机构设置、人事信息、建议提案办理、业务工作等方面,主动公开共686条,均为主动公开,主动公开率100%。2、公开的途径为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三务公开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街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和平街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从受理机构、申请所需材料、申请接收渠道、申请办理流程和申请注意事项几个方面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街未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街严格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三审”制。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信息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我街无其他门户网站,政务微信:乌兰浩特市和平街,共发布信息214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实际,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二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和平街道共发布人大建议答复9件,政协提案答复5件。通过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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