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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城郊街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城郊街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01-26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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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兰浩特市门户网站(http://www.wlh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兰浩特市城郊办事处联系(电话:0482-852223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城郊办事处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结合工作实际,我办事处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并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 

  (一)主动公开情况

  1、2023年我办事处紧紧围绕“应公开尽公开”要求,严格对照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加强领导之窗、机构职能、部门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建议提案办理、业务工作方面等重点内容的公开,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开展,全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2、本年度我办事处不断拓宽公开渠道,积极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张贴通知、公告,依托本单位政务新媒体进行宣传。2023年度共在乌兰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发布信息477条,且严格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公开.

  3、公开的途径为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

  4、其他需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事处未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办事处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明确了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2023年度,我办事处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标准对申请人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办事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对各科室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工作,并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三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办事处开设政务新媒体:“大美城郊”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h_8e5046023974),“大美城郊”运行正常,2023年发布485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办事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严格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把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信息不够,政策信息、政策解读类内容较少;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三审制度,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积极推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三是强化监管机制,对信息发布、更新不及时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规定整改时限,加强整改落实,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公开和上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城郊办事处2023年度共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16件,其中收到市人大建议9件,盟政协提案2件,市政协提案5件,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均已答复,所有代表以及委员对答复内容均表示满意,并全部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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