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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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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lh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联系(电话:0482-829921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执行自治区政务公开地方标准,紧紧围绕2023年农牧业农村牧区工作重点任务及农牧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把准政务公开方向,优化政务公开职能,推动决策和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优化信息管理、解读回应等工作流程,机关简介、部门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人事信息、建议提案办理、业务工作等内容进行了公开,截至2023年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2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2023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数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本年度局进一步梳理工作职责,规范权力配置。信息发布前,有专人负责对政府信息进行编排、校对和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审查制度,明确审查责任和程序,做到“谁提供、谁审查,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发布”,确保了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网站的运维管理工作,严格信息审核,及时排查网页错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优化平台功能,为公众提供了更好的服务。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以刘正湃同志为核心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业务,定期参与上级举办的培训活动。切实做好全市农牧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相关材料经分管领导审签后,上传政务公开网站,确保信息公开内容详实、准确,保障相关信息不涉密。

监督举报电话:0482-829921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重点领域”中“涉农补贴”栏目公开内容缺乏时效性,部分需信息公开的相关信息、材料获取不及时。

改进情况。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化,加强与业务股室的沟通,及时掌握、跟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办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均及时通过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lht.gov.cn/)公开发布。其中盟政协提案答复6件、市人大建议答复6件、市政协提案答复1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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