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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4-24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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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1月)

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带领下,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两件大事”和“三本清单”,牢牢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扎实推进各领域改革和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

发改委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盟委和市委各项部署要求,一是持续深化党的理论学习。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将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重点突出抓第二批主题教育今年以来,我委共组织干部集体学习40次,党组中心组学习40余次,理论测试3次。二是筑牢意识形态。组织全委干部集中学习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积极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宣讲。三是强化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网宣三审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及党员活动日制度等。四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责任,加强宣传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五是积极开展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今年以来,全委共办理工单168件。六是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我委立足自身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包括双拥工作、统战工作、妇联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法治建设工作、禁毒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健康促进机关建设工作等工作,以真抓实干为导向,为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二)“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调整工作与乌兰浩特市城镇化建设方案(2023-2025 年)编制工作

一是全面评估乌兰浩特市“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和兴安盟“十四五”规划相关任务落实情况,聚焦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特别是推进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创建模范自治区进展情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聚焦如期实现“十四五”主要目标任务,统筹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二是立足我市整体功能区划、区域定位,对本市现状基础、产业基础、资源禀赋、人口变化情况深入挖掘短板弱项,针对现状存在的问题编制《乌兰浩特市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方案(2023-2025 年)》,并通过了自治区评审

(三)坚持招商引资“走出去、引进来”

2023年以来,我市分别在南京、北京、杭州、青岛、海口、呼和浩特、阿尔山、深圳参加了9次盟级以上招商引资集中签约活动,累计签约项目15个,计划总投资达到151亿元。其中京能500兆瓦绿电制氢、白医制药首创药品研发、和顺商贸化肥进出口等10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引进招商引资项目102个,招商引资到位资金85.27亿元,完成79亿元到位资金目标任务的108%;自治区系统项目(只区外项目,房地产项目按70%计算)40个,入统资金19.72亿元,完成26.3亿元到位资金目标任务的75%。

(四)重大项目建设与向上争取资金工作

截至目前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4.2亿元,同比增长3.9%(不含盟开发区),增速较上半年降低10.36个百分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2%。(此部分数据应以统计局数据为准全年新续建盟级重大项目46个,总投资177.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3.43亿元。截至目前实现开复工项目45个,完成投资17.73亿元,占年内计划完成投资的40.8%。实施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94个,总投资191.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5亿元,开复工项目77个,完成投资18.7亿元,占年内计划投资的34%。兴安盟京能可再生能源绿氢替代示范项目、金风庆源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供电项目完成备案、核准工作,分别于9月底、11月初开工建设;推动瀚潍乌兰浩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5月31日成功并网;乌市东环路加油站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获兴安盟发改委能源局批复并完成项目备案。乌兰哈达储能电站已完成土地预审、稳评、环评、水土保持方案和林业可研编制工作,已具备申报自治区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条件。2023年我市向上争取资金任务为20亿元,截止11月9日,全市向上争取到国家、自治区专项、补助以及债券、贷款等各类资金共计10.6亿元,完成全市目标的53%。

(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应用工作

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作用,组织召开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针对信息数据归集、考核指标讲解、月调度填报进行了三次培训,积极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积极作用,积极向“信易贷”平台推介诚信企业白名单,强化对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到目前,平台注册数量共计693家,审核通过信易贷白名单企业688家,有1家企业通过平台实现了贷款100万元。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全市16家单位已分别制定承诺制度,截止目前已上传信用承诺信息22294条,实现承诺数量占总市场主体数量的50%以上。

(六)有序开展粮食领域各项工作

扛牢粮食安全责任,确保我市粮食收购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作用,指导和帮助农户科学储粮,避免霉粮坏粮,促进农民持续增收,2023年截至目前累计收购71.63万吨,其中:玉米65.59万吨,稻谷2.72万吨,小麦2.24万吨,杂粮杂豆1.08万吨。二是监督各承储储备粮企业,提升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以“人人将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组织粮库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消防演练。全面完成市发改委2023年安全生产、安全保粮工作目标。

(七)认真开展价格收费管理与价格认定工作

一是加强价格监测充分发挥乌兰浩特市作为全区26个价格监测点之一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了粮食、肉禽蛋、蔬菜、石油、钢材、燃气等重点品种的价格监测,及时掌握事关民生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做到了“有事拉警报,无事报平安”。截止目前向自治区价格监测中心共上报11611条价格监测数据、13篇价格监测分析。向盟发改委分别上报兴安盟中心市场监审商品和服务价格月报表14篇,种子、化肥、农药监测报表22篇;定期通过市政府网站发布价格信息。基本实现了价格工作“保价安民”的目标。二是抓好调查研究工作。年内共开展农本调查项目11项,与价费管理相关情况的专项调研14项。三是受理公安局、森林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委托协助,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85份,结论金额达330万元。价格认定标的涉及手机、电动车、机动车、山皮石、电缆线等20种物品。截止目前,共走访询价科右前旗等乌市周边地区300余人次,实现“零推脱”、“零积压”、“零投诉”和“零复核”。

(八)不断优化行政审批工作

截至目前共受理办结项目审批347件,计划总投资347.47亿元;其中审批类项目93件,计划总投资45.12亿元;备案类项目254个,计划总投资302.35亿元。共受理3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已办结2个。在行政审批事项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压缩,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由60工作日缩减为3工作日,压缩时限95%,“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由20工作日缩减为1工作日,压缩时限95%。优化行政审批权力。实现一窗受理,充分授权。目前,已进入大厅办理的行政权力有13项。

  • 坚持不懈推进国防战备建设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机构改革,成立乌兰浩特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完成人员转隶、挂牌等工作,年内新机构涉及各领域工作已全部正常开展。二是扎实推进人防领域工作,加快推进人防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开展人防领域审批及质量监督工作,截止目前共审批人防结建工程10项,审批建设面积6.6万余平,依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地上建筑,增加了急救医院、专业队掩蔽部,二等人掩、物资库等人防工程类型审批。三是完善国防动员组织体系,建立国防动员指挥运用军地协调机制。加强军地对接,认真开展潜力统计调查、重点潜力单位普查、重要经济目标普查等各项工作。

在此基础上,我委还认真开展社会事业、农牧林水、产业发展、环境资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各类资金的争取工作,牵头开展能耗双控管理、资源节约集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能源领域管理、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军民融合等各项工作,及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抓实抓细党建工作

2024年,发改委党组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盟委和市委各项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委落地生根。一是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理论中心组必学内容。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丰富警示教育手段加大反腐教育力度。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组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是抓好其他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深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双拥工作、统战工作、妇联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禁毒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节能工作等重点工作,将重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

(二)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继续坚持“项目为王”理念,做好明年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精心谋划,科学认知,完善要件,不断提升项目成熟度。做到对上可申报,对外可招商,对内可落地。源源不断地谋划生成一批投资规模大、附加值高、产业链长、带动性强、前景好的重大项目,增强项目的厚度。

(三)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充分利用自治区及盟级重点招商引资活动,强化与目标企业的沟通联系,针对我市资源优势及特色产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推介,提升洽谈对接成功率;建立“每月必外出”招商机制,紧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及通辽市、吉林省等重点地区,着力在农畜产品加工、能源、装备制造及预制菜产业等方面寻求突破。

(四)强项目储备和资金争取工作。聚焦党的二十大释放的政策红利,密切跟踪国家资金投向,协调、协助全市相关单位加强项目包装、储备和申报,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和成功率。从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农牧林水、产业发展、环境资源、基础设施以工代赈等领域面全力争取资金。力争2024年向上争取资金突破20亿元。

(五)做好经济形势分析工作

一是做好《乌兰浩特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完成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草案)的报告》,并提出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主要预期目标建议。二是加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和预测,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准确判断经济运行情况,把握经济走势,提出切合乌兰浩特市发展实际的意见和建议,为市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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