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局对照文件要求,结合基本实现环保工作法治化的中心目标的工作实际,着力加强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着力强化法治机关建设,着力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的指导和监督,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突出以法治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保障民生改善,推进“生态、现代、幸福”建设、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制度机制建设,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
(一)健全完善法治建设组织机制
年初我局制定了《兴安盟生态环境局乌兰浩特市分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全局上下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认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领导机制,严密工作制度。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督促“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把依法行政作为保障率先基本实现生态环境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把社会管理作为领导小组的重要职能;召开法治机关建设会议,明确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主体、完成时限,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强化社会管理职能,推进以局属单位为重点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管理和服务;健全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在生态环境局得到落实。
(二) 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我分局积极探索建立与行政主管部门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制度,围绕重大行政决策、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重大突发性事件等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2023年,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为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和生态环境业务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协助审查、修改对外重大经济合同,有效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二、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导向,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更新宣传教育理念
把普法内容列入作风建设学习计划,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六五”普法有关法律知识,结合生态环境系统本职工作,重点学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制度法规,使强化生态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管理的各项重要制度为生态环境掌握,支撑和保障生态环境改革发展。常态化开展机关内部法律法规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民族理论政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等法律法规。
(二)注重教育实效
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述职述廉述法及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制度,通过自学讨论等形式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三) 打造生态环境特色的法制宣传活动
我分局利用特殊节点,进行专项法制宣传。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6月5日开展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的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6.26”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月、“7.1”建党节、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宣传活动。宣传的法律条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除特殊节点外,我分局将普法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利用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集中学习的机会进行普法宣传。为提升我局干部职工队伍的法律素养,更好为群众、企业开展普法活动,将宪法、党章、党内法规、民法典等法律规章列入中心组和日常早会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让其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三、存在的困难
1、普法队伍规模小,普法活动开展不畅。
2、普法方式固定,群众参与积极性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积极推进法治建设,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
2、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和教育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公民的参与度和实效性。
3、积极探索新的法治建设工作模式,提升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