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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

来源: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4-07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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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发表5周年。市民委党的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好“三个表率”、加强建设模范机关,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全面提质增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机关党建水平提升;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强化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

          1.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作为必修内容。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政治忠诚教育、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规范政治言行,落实好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内政治生活“熔炉”作用。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推动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有机融合。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内活动。坚持讲党课制度,党组织书记、党员领导干部全年至少讲4次党课。

           二、深化理论武装,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加强理论武装。制订并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1)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学思想”作为第一任务,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全面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重要要求,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继续推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全体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和业务股室学习等方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民委党支部要要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内蒙古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等线上线下载体,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2)由党组织牵头,整合党员领导干部、专职党务工作者、青年学习小组等力量,面向全体干部,用好一本辅导书、一本发展账、一张现代化发展蓝图、一批红色文艺精品,引导机关干部在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上当标杆、作表率,立足本职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带头落实两件大事,比学习、比干劲、比业绩,创新创先争一流。

          5.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学习方案,通过党组书记讲党课、开展交流研讨等方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高举思想旗帜、汇聚奋进力量。

          6.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

(1)深入落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持续推动解决问题、持续改进作风、持续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抓好落实。  

(2)健全完善“四个以学”长效机制: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

(3)根据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专项工作安排,严格组织实施,扎实深入教育好机关干部。加强条线指导和条块结合,明确具体工作举措,着力教育引导好工作对象和办事群众。

(4)紧紧围绕“一个统领、三个聚焦”要求,即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为统领,聚焦“讲”和“听”,组织“讲”惠民政策,引导广大群众“听”明白党的恩情,聚焦“展”和“看”,组织“展”今昔对比,引导广大群众“看”清楚城乡巨变,聚焦“访”和“感”,组织下基层“访”群众,引导广大群众“感”受到党的关怀。认真组织实施“大学习大提升”教育活动、“惠民惠企政策集中宣传”实践活动、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实践活动。

 7.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特别是政治风险,及时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三、夯实基层基础,深入推动机关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8.筑牢支部战斗堡垒。对标落实支部工作条例、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规范基本设置、建强基本队伍、抓好基本活动、用好活动阵地、落实基本制度、完善基本保障。积极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分领域开展“亮职责任务、晒工作成效、比担当作为”活动,积极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按要求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积极参加党组织书记轮训培训和“擂台比武”活动。

 9.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坚持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推动党员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10.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眼全局、立足岗位,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在急难险重工作中冲锋在前。持续做好机关支部与包联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常态化组织在职党员到小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四、服务中心大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全局工作高质量发展

11.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把党建工作成效体现在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盟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体现在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上。切实找准党建服务中心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探索推动党支部、广大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和工作抓手。

12.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持续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强化派驻单位联村帮扶。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在做强村集体经济、做好农民就业增收、做实民生兜底保障上持续用力。加快推动村容村貌的整治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党建成果转化为乡村治理、乡村振兴的实际成效。党组书记每半年至少到帮扶村调研1次,分管领导每季度调研1次,推动联系村做好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文章。

13.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深刻把握党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职责定位,全力促进党建和民族工作业务工作一体推动、深度融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民族篇”和“内蒙古篇”贯通起来学习领会、一体抓好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党建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深入开展红色教育“十个一”系列活动和“石榴籽同心筑梦”系列主题活动,不断夯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基础。

14.推进“廉洁文化进机关”活动。强化党建引领,夯实廉洁机关建设的组织基础,强化廉洁自律教育,发展积极健康的机关政治文化,强化风险防控,规范机关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强化阵地建设,营造机关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推进民委党员干部在保持清正廉洁上“走在前、作表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五、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5.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党组定期分析、专题研究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谋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年度重要工作。明确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组其他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完善具体落实措施,形成党组主抓直管机制。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自觉接受监督。

16.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党员干部廉政风险动态防控,认真抓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做到“责任落到岗、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逐步建立预警处置、动态管理和检查评估等长效机制,形成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程序为线、监管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风险防控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党组会、支部委员会等形式,定期调度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完成全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

(二)加强督促指导。党组书记、分管党建工作领导要按照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加强对党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定期调度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

(三)加强监督检查。机关纪检委员要配合派驻民委纪检组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中共乌兰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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