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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安排

来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1-31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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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城管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新时代新城管新作为为导向,秉承民生城建理念,聚焦大乌兰浩特发展定位,遵循精细化、智慧化、人性化、法治化要求,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构建严格管理、科学管理、高效管理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为抓手,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2023年,我局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党建引领、重点重抓、典型带动,激发城管系统党员干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市常态长效管理方面建新功。

  一是推进全市主次街路“门前五包”实现全覆盖,打造“门前五包”十街十路示范街,新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2761份,主次街路“门前五包”签订率达100%;二是加强巡控助拆,清除存量、遏制增量,坚决遏制违法建设,把公共空间还给市民,共拆除违法建设16处;三是加大河道违法建筑巡查整治力度,力争做到“凡建必报,违建必拆”,拆除河道违法建设1处;四是持续开展“拔杆行动”,清理全市废弃无主杆、箱,提升城市“颜值”,共排查拆除全市废弃无主杆(箱)9处,配合相关部门拆除占道线杆7处61根;五是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加强全市哈啰单车管理,共对哈啰单车运营情况检查14次;六是进一步深化“首违不罚”,完善清单及制度,让行政执法更有温度,以《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36项首违不罚清单》为重点,制定学习计划,对执法人员培训23次,月考核5次;七是完善信用体系制度,完善失信、修复失信体系,鼓励失信企业纠正失信行为,助力改善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企业信用修复申请,撤销行政处罚信息案件1起;八是完成存量餐饮商户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改造及指导新增餐饮商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工作,处理移交案件21起,其中办结13起,正在办理2起,退回案件6起;处理12345举报噪声污染、油烟污染案件343起,办结334起,正在办理10起;存量餐饮商户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改造1653家,指导新增餐饮商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860家。

  (二)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本领在“法治城管”中逐步夯实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为民意识,增强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履职,全面推进“法治城管”建设。

  一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开展普法工作5次,发放各类法律法规手册300余份;聘请内蒙古圣泉律师事务所团队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案件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截至目前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063件,其中简易程序案卷789件,普通程序案卷274件,并使用兴安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执法办案平台,开展“执法办案平台”业务,利用手机执法办案,打造优质城管队伍,使用平台制卷950余本。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召开法制审核会议11次,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6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内联合行政检查3次,跨部门联合行政检查2次,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示;认真落实“放管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权力事项新增28项、修改23项、取消1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优化外部事项7项,内部事项3项。

  二是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业务学习,树立全新的服务形象。今年,审批办共审批事项6993件,其中建筑垃圾核准审批3749件,户外招牌审批2612件,临时性占道审批488件,移动式户外广告审批144件。

  三是充分发挥智慧城管作用。及时接收、处置城市管理各类问题,有效解决、快速处置群众所忧、所盼、所需,2023年,共处置内蒙古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平台事件4649起、“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事件4起、兴安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执法办案平台案件950余起;受理处置有效投诉举报电话900余起;处罚违法小广告500余起;处置静态车管理违章停车12600余起,处罚780余起。

  (三)聚焦城管主责主业,城市治理能级在“精管善治”中大幅提升

  扎实抓好市容秩序保障、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聚焦高品质生活,城乡建管精细化再有新作为。

  一是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垃圾处理取得新成效。今年4月17日,将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和葛根庙镇所属各嘎查村纳入到生活垃圾终端处理体系中,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达到61个,覆盖率达到100%。今年,对市域各镇(园区)所属各嘎查村共清理、清运生活垃圾18431立方,出动9234人次,7393车次,机械清扫主街路994800延长米,清理除草4400延长米,清理淤泥1851延长米。

  二是立足高效能治理,常态长效管理打开新局面。环境卫生管理更加全面,全面提升城区主次干道、巷道的环境卫生水平,实现主街路和巷道保洁无缝衔接。按照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责任制度,围绕“垃圾罐装化收集储存,密闭化运输、无害化处理”的收集清运处理模式和“垃圾不出门,不落地”的收运目标,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转运按区域定人、定责,做到市区全覆盖,垃圾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堆积和无卫生死角,不留积存垃圾;商户垃圾和居民垃圾日收集至少两次,确保垃圾清运率、收集率均达到100%。并做到垃圾容器收集点干净卫生,无散落垃圾和积留污水,无恶臭、基本无蝇。累计清运、处理生活垃圾8.72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区内平房区的58座公共卫生间实行24小时免费开放,共清掏厕所1978车4968立方米。

  三是强化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推进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持续改善。推进环卫基础设施维修工作,对市政府广场、圣地亚哥道西、四中西门北、鑫安家园、鑫来酒店门前等21座公厕进行维修,保证公厕的正常使用,为市民生活和出行提供了便利;开展市容综合整治行动,清理整治利用人行道路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的行为11174处、清理户外广告1526处,清理条幅、小广告2338处,清理废弃汽车60辆,劝导文明养犬1364起。

  (四)强化党建、引领聚力,基层党建工作提档升级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建引领不动摇,扎实推动党建工作与执法业务深度融合。

  一是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最强理想信念。今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8次、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4次,各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20次,7个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28次、召开支委会77次。开展“寻找红色足迹·传承红色基因”等主题党日活动77次,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每个支部书记讲党课3次。预备党员转正1人、新发展对象1人;组织党员到包联小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800余人次;全力打造“城市管理我在线”党建品牌,创新设置“城市管理先锋岗”,常态化开展先进党支部“流动红旗”评比活动;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制度,累计收缴党费31829.94元。

  二是强化执纪监督手段,守牢廉洁自律底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督促党员干部模范遵规守矩。深入开展围绕党员干部受行政处罚案件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

  三是聚焦意识形态,筑牢思想防线。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今年,共接收信访件12件,其中来人来访2件,网信转办10件,现已办结10件,办理中2件;在区、盟、市各级媒体刊登稿件71篇,发布“城管快讯”162期。

  (五)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荣誉表彰

  2023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表彰2022年自治区“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自治区“扫黄打非”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2024年工作安排

  (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狠抓思想作风,落实以案促改工作,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把思想建设、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放在首位,发挥党建品牌引领作用,促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

  (二)全力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全力打造“门前五包”十街十路示范街;加强巡控助拆,坚决遏制违法建设;持续开展“拔杆行动”,清理全市废弃无主杆、箱,提升城市“颜值”;完成存量餐饮商户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改造及指导新增餐饮商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工作。

  (三)强化队伍建设、规范执法。加强队伍管理,以改进城市管理执法方式为抓手,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持续巩固“强转树”行动和践行“721”工作法,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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