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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巡视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报告的通知

来源: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2-26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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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加快推进自治区党委安全生产专项巡视整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度,按照盟安委办要求,请各部门按照《乌兰浩特市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报送截至目前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报送时间

  2月19日16:00前以正式文件报送(至3月末前,每月9日、19日和29日分别书面报告)。

  二、报送要求

  1.按照市委、政府印发的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梳理;

  2.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要准备好佐证材料,一并报送;

  3.对于应当由各有关部门整改任务但不涉及本部门的要作出“不涉及”说明。

  4.格式要求(范例):

  一、共性问题

  1、问题描述:按方案原文表述...

  整改时限:与方案一致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中

  整改情况:具体落实情况,内容要详实,有具体措施和数据等。比如于某时间开展学习、制定某方案、开展监督检查、制定工作制度等等...

  2、.....

  二、反馈兴安盟问题中涉及乌兰浩特市问题

  同上

  市安委办联系人:王宏,电话:8268827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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