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指引乌兰浩特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方向和重点工作,满足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需求,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兴安盟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县市建设成果巩固提升管理办法(试行)》、《乌兰浩特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建立了生态文明规划编制工作机制,在《乌兰浩特市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2016-2020)》成效基础上,依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最新要求,编制完成《乌兰浩特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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