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
(2021-2023年)
为加快我市数字经济建发展步伐,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的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 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政务数据资源整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政务服务供给,利用大数据强化政府决策支撑,实现行政效率、服务水平、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工作目标。到2023年,初步建成决策科学、治理精准、公共服务高效的数字政府。一是建立完善的基础支撑体系。建立政府和社会数据共享开放机制,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升级改造完成,形成政务数据资源应用新格局。二是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建立全覆盖、全时空、全联动、全监督、全公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乌兰浩特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建成投用,日常运转与业务办理实现“一体融合”,打造集约、高效、移动、安全的政务协同办公新模式。
(三)工作原则。一是统一规划,统筹推进。建立统筹推进机制,加强统一领导,强化顶层设计,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统筹规划数字政府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业务应用、综合保障等内容,确保建设和管理规范统一、集约高效。二是把握机遇,强化创新。以市场主体和群众需求为导向,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制约数字政府建设突出问题,加强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创新、服务模式创新和治理方式创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满意度。三是科学发展,共享开放。坚持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加强统筹规划、统一标准、集约建设、有效应用,鼓励和引导政务数据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四是整合资源,强化合作。构建“政事企合作、管运分离”的数字政府建设模式。坚持政府主导,引进社会力量,合作开展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建立政事企合作机制以及风险防控管理措施。五是合理应用,安全可控。按照国家信息网络设施安全可控战略的要求,建立安全防护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坚持安全保障工作与数字政府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确保网络、应用和数据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基础支撑体系建设。实施基础设施集约化行动,加强基础软硬件建设,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基础支撑。一是建设统一规范的政务网络体系。2022年6月底前,完善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加快网络IPv6协议改造,实现各部门、乡镇、办事处全接入,市政府到各镇、街道办事处达到100Mbps 以上,行政村(嘎查)按需接入,偏远地区按需通过广电线路、VPN 等方式接入。二是打造统一安全的政务云。配合推进全盟统一政务云平台建设, 为各相关部门政务应用提供自主可控的云服务和基础软硬件支撑。加快推动各部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向统一政务云迁移和接入,新建业务统一部署到政务云。三是建设统一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加强数字政府关键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能力,稳步提高信息系统防攻击、防病毒、防篡改、防泄漏、防瘫痪能力建设。
(二)推进治理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补齐数字政府建设的短板不足,加快实现政府管理服务一体化、智慧化。一是加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用。积极对接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定期优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推行“一网通办、一表申请、一事一次办”改革。二是推动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建设。依托自治区统一协同办公业务平台开展应用建设,推动全市各各部门公文签批、会议管理、信息采编、督查督办、值班值守、党工党建等业务全覆盖,推进“办文、办会、办事”一体化服务。加强国产密码应用,分级推进自主可控的移动办公应用。加快公文电子归档,提升电子公文数据的综合分析能力。三是建设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托自治区公共交易服务事项标准,推进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全过程数据整合共享和信息公开,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行政监督部门相关政务系统的联通互认。四是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库和电子病历库共享互认,利用居民身份证推行全民电子健康码,推动医疗系统、疫情防控系统和体检系统互通互认,推进统一权威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全区统一“互联网+远程医疗”系统的部署应用,实现医疗设备远程共享共用,不断创新卫生健康服务模式。五是加强全区统一“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依托全区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快推进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应急指挥等领域风险预警模型和监管效能评估体系建设,推广应用集公开、监督、问责、分析与决策于一体,具备网上公开、信息查询、投诉举报等功能的监管系统,强化对各部门单位监管履职情况的“再监管”,促进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智能监管和监管全覆盖。六是建设政府决策分析平台。建立融合共享应急指挥平台、审计综管、智慧公安、智慧交通、智慧法治、人防综管、“互联网+监管”“阳光信访”“雪亮工程”等综合性业务平台的政府决策指挥中心,整合工商登记、质量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竞争执法、消费维权、企业公示和涉企信息等数据资源,提高市场监管和风险预警能力,并与全盟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建立整体宏观决策分析系统,对经济运行、风险预警、生态环境等进行分析预测。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计划,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互相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
(二)强化人才支撑。完善政务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对于特殊岗位和急需人才,进一步畅通选任渠道、丰富选拔方式,注重培养既精通政府业务又能运用大数据手段开展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将政务信息化建设列入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开展面向各部门负责人的高级管理培训和普通公务、技术人员的轮训。
(三)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和统筹力度,发挥资金效益,大力支持数字政府建设。探索完善多元投资机制,拓宽资金供给渠道。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盟级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与金融支持相结合的优势,优先培育和支持一批数字政府建设重点项目,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考核监督。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发挥考核督查导向作用,保障数字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建立数字政府运营绩效监管系统,提供评价指标设置、管理、发布、自动化评估数据采集等功能,定期获取各平台、各单位系统数据,通过监督考核、公众评价、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部门各单位平台运行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估和结果展现,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