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安排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旅游工作
1.旅游品牌创建。成功将乌兰哈达镇三合村创建为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自治区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镇和自治区级非遗特色村镇。评定白玉兰恒隆广场店、智慧双子座酒店为三星级酒店。已申报知行山野露营地为3c等级,正在等待审核结果。
2.旅游节庆活动。举办“传承红色基因争做强国少年”乌兰浩特市2023年青少年红色主题研学实践、五一小长假—一起去“村”游、一起去“夜嗨”、第六届冰雪旅游季、“体旅融合悦动红城”户外打卡定向赛、知行大自然科普研学营地-我在知行有地研学实践等活动,进一步促进乌兰浩特市全域旅游、四季旅游高质量发展。
3.旅游宣传推介。参加2023年“山水之约”兴安盟四季旅游发布会和旅游推介会、“湿地邂逅草原白城牵手红城”旅游推介活动。将我市悠久历史文化、独特生态旅游资源和丰富特色产品展现给盟内外的旅游企业、当地市民及游客。
4.旅游线路设计及宣传。宣传推广春夏季旅游线路、五一“快乐跟我来一起去村游”“橙黄橘绿乡村胜景”秋季主题线路、“红城冬韵银色之恋”冬季两日游线路等多条旅游线路。
5.强化旅游基础设施。在斯力很旅游公路设立8块旅游标识牌。在五一会址、内蒙古日报社旧址、内蒙古自治政府旧址等地设立11块红色旅游标识牌。建设知行山野露营地和三合稻田美露营地,为游客提供多样性的旅游体验。
6.旅游文创产品。深入挖掘红色文化资源,开发设计“图书馆文创茶具”、兴安盟红色印书立笔筒收纳一体化办公文具;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了“乌兰浩特市红色礼物征集评选大赛”。
组织我市文创企业携参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2023年“我和草原有个约定”内蒙古文旅商品展。
(二)文化工作
1.文化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举办第25届正月正秧歌汇演。开展阅享新时代送书进校园、书香红城万物复“书”春苗系列活动——第三届阅读马拉松、“红色传承童心向党”主题观影等活动16次、“大家一起唱”的广场文化品牌活动128场、“五进、五个百”文化活动198场、线上阅读活动10次。
2.公共文化服务。打造“欣馨燃”专家人才服务基层行动,开展文旅体融合进景区、进赛事活动70场。开展畅游绘海主题培训40余节,受益人次近9000余人次。依托“幸福使者·舞进万家”广场舞开展志愿服务125期,培养的乡村广场舞骨干谭桂云、安美丽今年被评选为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文化示范户。推动数字服务建设,开展线上文化艺术活动剪纸(线上剪纸教学)2期、广场舞培训18期、二胡培训四期。开设“全民美育大课堂”,已开设“舞动四季”民族舞、“鼓动随心”中国鼓等6个主题培训班。对乡镇、街道文化站干部进行3期培训,26支社区业余文艺团队培训12次。开展传统文化传承与推广辅导工作,累计送戏曲下乡演出8场、中国国粹京剧进校园辅导60余次、古典舞辅导课40余节、中国国琴-古筝技法传授课120余节、快板辅导40余节,累计受益群众2万余人次。
3.文艺作品。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作品,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得到立体化、具象化的呈现。舞蹈《喜悦》获得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广场舞大赛健身秧歌自选套路二等奖、健身操(舞)自选套路三等奖。“醉美草原,亮丽北疆”第二届全区美术作品展乌兰浩特市文化馆选送的《小村?义勒力特》《草原红柳》《代钦塔拉草原》《洮儿河畔》4幅油画作品入围参展。
4.非物质文化遗产。2023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新增8项,代表性传承人新增19人,推荐申报盟级代表性项目12项。设立“非遗特色示范社区”“非遗红色文创示范社区”“马头琴演奏技法可视化教学传习所”“剪纸技艺传习户”。
5.文化市场。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220余人次,检查经营场所470余家次,共发现隐患102处,联合兴安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整改通知书3张,限期整改3处,当场整改99处,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处理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单399单,响应率、办结率、满意率达到100%。
(三)体育工作
1.开展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举办“丰泽园杯暨固安800度杯”冬钓赛、第五届冰雪季雪地足球赛、速度滑冰比赛、第二届“追寻历史足迹•感受红城记忆”徒步行主题活动、“聚力同行乐动一夏”社区运动会、“节水杯”足球赛、“夜BA”三对三篮球赛、“双拥杯”篮球友谊赛、新途径教育杯”中国东北三省一区乒乓球邀请赛、全民健身系列活动之“活力兴安”全盟网球赛、第四届全市足球赛、全市职工乒乓球赛、老年人棋牌赛、老年人台球赛、第六届冰雪旅游季系列活动之职工篮球邀请赛、职工羽毛球邀请赛等17项赛事活动。承办全国中老年篮球邀请赛、“中国体育彩票杯”兴安盟全民健身交流展示活动、“文明创建杯”排球赛。协办万人万步走活动、彩跑活动、赛马比赛。
2.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开展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吸纳了180名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并于全民健身日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下基层服务。
3.开展体育产业及体育场地普查工作,11月初开始,进行体育产业统计系统上报工作,开展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并进行系统上报。
(四)文物工作
1.文物安全工作。文物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巡查检查机制,共开展安全巡查检查48次,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确保文物安全。
2.文物宣传工作。广泛开展文物保护普法和红色文化五进系列宣传活动,共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在一馆十址等红色旧址组织开展“走进红色旧址、感受红色文化、接受红色教育”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3.重点文物保护。一是乌兰浩特市文物修缮及消防设施工程中的内蒙古自治政府办公旧址修缮工程已全部完工。二是积极组织申报成吉思汗庙本体修缮工程、成吉思汗庙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成吉思汗庙数字化保护展示工程、乌兰哈达遗址群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计划书,目前正在按照自治区文物局批复意见对成吉思汗庙三个工程计划书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三是组织申报内蒙古自治政府办公旧址安防项目、内蒙古自治政府办公旧址消防项目、成吉思汗庙安防项目、乌兰哈达遗址群安防项目计划书,现等待批复结果。
(五)获得荣誉
1.文化馆舞蹈队作品《喜悦》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暨“欢乐草原’广场舞大赛中,获健身秧歌自选套路二等奖,健身操(舞)自选套路三等奖,“内蒙古惠蒙保-情满北疆”关爱残疾儿童公益广场舞大赛唯一一等奖。
2.文化馆选送《小村?义勒力特》《草原红柳》《代钦塔拉草原》《洮儿河畔》4幅油画作品入围参展“醉美草原,亮丽北疆”第二届全区美术作品展。
3.获得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足球联赛俱乐部U9/U10男女混合组比赛亚军。
4.参加鄂尔多斯准格尔旗承办第八届全区百县健身气功交流比赛,两项集体项目均获得全区第二名,大舞个人赛获得全区第一名。
5.我市入选文旅部“大美春光在路上”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第一期“乡村四时好风光”品牌线路。
6.乌兰哈达镇三合村获评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自治区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镇和自治区级非遗特色村镇。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旅游工作
1.景区提档升级,加强品牌创建
一是鼓励现有的A级景区根据《A级旅游景区评定细则》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丰富景区旅游业态,争取提档升级。二是按照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标准进一步加强建设三合民俗风情步行街,争取打造成为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
2.举办特色节庆活动,提升旅游知名度
通过特色节庆活动强化乌兰浩特旅游品牌。继续深入推进重点节庆活动的举办工作,计划5月举办“一起去村游”系列乡村旅游活动,8月举办“一起去夜嗨”系列节庆活动,10月开展“体旅融合•悦动红城”十一期间活动赛事,11月—12月开展冬季冰雪旅游季系列活动,并利用传统和现代媒体,多渠道、多形式推介乌兰浩特市旅游,提升乌兰浩特市旅游知名度。
3.加强旅游宣传推介,推广特色旅游资源
大力开展“引进来”与“走出去”旅游推介活动。通过举办旅游资源推介会及参加外地推介活动的形式,积极宣传本地旅游资源与旅游特色,不断扩大乌兰浩特市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促进全域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4.持续丰富旅游业态,增加游客体验感
2024年将持续开发旅游新业态,鼓励发展A级景区、星级乡村接待户及露营地。在景区中增加餐饮、住宿、游玩等多项体验感较好的旅游二次消费项目,丰富景区业态,提高景区整体接待服务水平,为游客提供更加舒适、更加愉悦的游玩体验。
5.推动旅游文创产品创新发展工作
一是组织我市文旅商品企业参加2024年度国家旅游商品大赛,参评“内蒙古礼物”称号评选,力争实现本年1款旅游商品在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奖,两家企业产品申报内蒙古礼物称号成功;二是积极动员我市旅游商品企业创建“内蒙古礼物”授权店,成为内蒙古旅游商品开发、设计、售卖的认证单位。
(二)文化工作
1.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举办“正月正”秧歌汇演、乌兰浩特市文化艺术节、“大家一起唱”、春节元宵节猜灯谜、世界读书日送书进校园等文化活动,充分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绘制大众文化鲜活多彩多姿的主题画卷。
2.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举办全市文化带头人培训班、“石榴籽”业余文艺轻骑兵志愿服务、文化暖心服务、“欣馨燃”文化专家人才服务基层行动。戏曲进乡村、“艺润心田”文化服务、“幸福使者·舞进万家”志愿服务,提高文化为民服务水平。
3.深入挖掘精品文艺作品创作。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组织文艺作品参加盟级以上各类比赛、演出及展览,力争获奖。
4.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一是开展非遗项目交流活动。二是深入挖掘非遗线索,及时开展第九批传承人、第十批非遗项目的申报工作。三是成吉思汗庙景区内的非遗展厅及非遗布展展品。四是出版《乌兰浩特市非遗概览》《乌兰浩特市地名文化》。
(三)体育工作
1.继续举办全市职工排球赛、夜BA三对三篮球赛、第二届城市打卡定向赛(挑战、亲子)、第二届冬季篮球赛、全盟网球赛、羽毛球赛、乒乓球赛等十余项赛事活动,打造我市体育+旅游发展新业态。
2.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工作,增加乡村基础健身设施供给,更好地满足群众健身需求。
3.加大对乌兰浩特市足球事业的支持力度,以市足球协会与足球青训中心为阵地,逐步完善我市足球机构、人才、赛事体系,大力开展足球赛事活动。加强足球青训管理、招生以及训练,扩大我市足球受众,培养和吸纳更多足球专业人才,提高我市足球竞技水平。
4.申报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发展项目:乌兰浩特市旅游公路智慧健身步道项目、乌兰浩特市健身器材补短板建设项目、乌兰浩特市体校建设项目。
5.认真开展体育产业及场地普查,完成系统上报工作。
6.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掌握好我市群众身体健康情况。
(四)文物工作
1.全面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检查工作,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联合消防部门定期开展文物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保障全市文物安全。
2.大力开展文物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3.督促各文保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安全意识,提升文物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并定期联合市消防大队到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文物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
4.2024年6月前启动成吉思汗庙消防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