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兴安盟应急管理局联合我局,根据兴安盟应急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深化并巩固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优化我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组成检查组。在这次检查中,检查组采取了多种方式对中国石油乌兰哈达加油站以及乌兰浩特市莹林醇基液体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深入的检查和督导,包括听取相关的汇报、查阅各种资料、现场实地查验以及组织座谈交流等。同时按照自治区巡视组此前对乌兰浩特市莹林醇基液体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所发现的3项问题隐患进行了细致的核查,并严肃要求该企业必须正视这些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做好整改工作。通过此次检查有助于确保我市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也进一步强化了我市对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