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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兰浩特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对政协乌兰浩特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2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3-10-16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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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党政法函字[2023]23号

  刘亚平委员:

  乌兰浩特市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在统筹谋划,科学布局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先后分两批次组织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赴杭州、北京等地进行学习考察。在充分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印发《乌兰浩特市社会治理现代化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办法》成立了全市首批专职网格员队伍,明确了薪资待遇保障及人员数量。专职网格员队伍能吃苦、讲奉献,俯下身子,扎根群众,已经成长为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网格铁军”,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网格化”基层治理体系,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改善民生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网格队伍建设也迎来一些挑战,如您在提案中所提的待遇保障还需加强,队伍还需进一步壮大等。针对此项问题,我中心已积极向上级反映多次,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进进度,妥善协调。针对您提出的专职网格员角色定位不准,《乌兰浩特市专职网格员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三条中已明确专职网格队伍具有基础信息采集、日常巡查走访、矛盾纠纷化解、人口服务管理、安全隐患排查、社情民意收集、便民服务提供、政策法律宣传8项职责。同时,在第二章第四条明确专职网格队伍实行职责准入原则。按照《乌兰浩特市专职网格员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街道负责专职网格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网格员的任务指派、综合协调、检查考核督办。在实际工作中,各街道在管理专职网格员队伍过程中,呈现多样化现象,部分街道社区也确实存在让专职网格员承担社区工作者同样工作任务的情况,针对此问题,中心将积极与各街道进行沟通协调,督促其进一步规范专职网格队伍管理及任务指派,确保该队伍专职专用。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更多关注和支持。

  2023年10月16日

  承 办 人 姓 名:闫瑞爽

  承 办 人 电 话:1864824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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