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晓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顿乌兰浩特火车站出租车拒载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整顿乌兰浩特火车站出租车拒载问题
交通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后,乌兰浩特市交通运输局执法类职能已划转至兴安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针对出租车随意停车、拼车、拒载、乱收费等问题,需兴安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乌兰浩特直属大队加大出租车行业整治力度,接到提案后,市交通运输局积极与兴安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乌兰浩特直属大队沟通,协调加强执法监管。
二、加强出租车驾从业人员培训
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交通系统机构改革后职能的划分,乌兰浩特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出租汽车年度审验工作,加强出租车司乘人员的文明、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