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见》出台背景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推进全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意见。
二、《意见》出台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21〕16号)《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兴署办发〔2023〕15号)
三、《意见》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的现代化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治理体系,气象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高,生态气象、卫星遥感、人工影响天气等领域达到全盟领先水平。到2035年全面建成满足需求、特色鲜明、技术先进、充满活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更加充分,气象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更加显著,服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
四、《意见》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包括三大系统: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时效。二是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气象服务,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能力,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三是加强现代农牧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现代农牧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现代气象业务服务体系建设。
四、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健全地方财政保障机制,加大气象防灾减灾经费投入力度。落实气象部门职工医疗、养老、公积金等属地化管理政策,实现同城同待遇。将气象事业运行和建设项目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支持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法治保障。落实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雷电灾害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工作。加强气象标准化建设和落实应用工作。三是加强人才保障。加大气象人才引进力度,将气象人才纳入乌兰浩特市科技人才引进培育体系,落实科研项目、岗位待遇、生活保障等有关待遇。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地方科研项目体系。深化气象与行业部门合作,培养满足多领域服务需求的复合型气象人才。四是加强工作评价。各相关单位要定期对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强化工作评价,适时开展评估,确保各项任务科学有效实施。
五、组织实施
一是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贯彻落实,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气象事业发展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健全地方财政保障机制,加大气象防灾减灾经费投入力度。落实气象部门职工医疗、养老、公积金等属地化管理政策,实现同城同待遇。将气象事业运行和建设项目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支持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落实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雷电灾害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工作。加强气象标准化建设和落实应用工作。四是加大气象人才引进力度,将气象人才纳入乌兰浩特市科技人才引进培育体系,落实科研项目、岗位待遇、生活保障等有关待遇。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地方科研项目体系。深化气象与行业部门合作,培养满足多领域服务需求的复合型气象人才。五是加强工作评价。各相关单位要定期对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强化工作评价,适时开展评估,确保各项任务科学有效实施。
六、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