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力推进落实“十四五”时期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和《乌兰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编制本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规划基础
(一)“十三五”时期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主要成果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为抓手,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完善火灾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消防应急救援能力,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整体提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1.消防安全责任持续推进落实。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各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判火灾形势,联合检查、协调督办、评价考核等工作机制规范运行,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
2.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发生火灾2463起,死亡3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064.09万元。同比“十二五”期间,火灾起数上升了1.98%,亡人数上升50%,伤人下降5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了7.96%,无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火灾形势同比详情见表1)。成功处置了“2.19”红都现代城地下车库火灾、“8.27”宏达压铸车间火灾等灭火救援任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3.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累计投入消防业务经费2557万元,对市消防救援大队、光明西街消防救援站营房营区进行了升级改造,完成了红阳街特勤站标准训练场建设,新建了红阳街特勤站消防体能训练馆,购置各类消防车4辆、各类灭火救援装备1853件套,新建市政406座、消防水鹤22座。建立了全市首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招募政府专职消防员15人。完成了阿尔山街特勤站征地工作,成功组建高层建筑和轻型化工灭火救援编队。
4.消防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改造升级了市“119”消防接处警平台,建成了119报警信息定位导航、图形化调度、水源搜寻应用平台。实现了救援现场4G视频传输,配置了移动指挥终端、执法终端和办公终端,完成了一体化综合业务平台、消防信息系统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将网络和信息系统接入政务网。完成了无人机、消防单兵设备、卫星电话和移动公网对讲等设备配置。对辖区重点单位建立了数字化预案模型,并进行网上实战推演。
5.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效果明显。围绕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先后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养老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等30余次专项行动。开展社会单位“体检式”“处方式”和“预约式”的排查整治。“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检查单位10594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1475余处,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单位5家,责令“三停”单位场所138家,临时查封252家、拘留35人,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6.消防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升。消防改制转隶后,确定了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新型监管机制,招聘消防文职协助开展消防宣传、监督执法、法制、火调、内勤等工作,广泛招募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助力农村脱贫攻坚服务工作。全力推进消防执法改革,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简政放权、缩短办结时限、落实免办事项、采取容缺受理和技术审查等方式。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专项整治工作,解决了全市90%以上的历史遗留建设工程未办理消防手续问题。
7.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进一步提升。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和社会教育培训内容。利用广播电视、楼宇电视、户外视频、公交车站、出租车广告牌等播放宣传消防公益广告,普及消防常识。建成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经常性队站开放活动,开通“乌市消防”微博、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型宣传媒介,利用短信、微信及时发布消防安全提示信息。
(二)当前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存在问题和面临的形势
1.消防专项规划编制相对滞后。部分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查找火灾隐患能力不足,单一依靠消防部门,自身造血能力弱。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在资金和人员上投入不足,消防安全隐患得不到有效整改。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落实不到位,“小火亡人”事故机率较大。
2.新型产业发展导致致灾因素增多。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各类经济组织和新兴产业大量涌现,人流、物流持续加大,各类建筑功能更趋综合复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博源和乌兰化工企业相继投产,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广泛应用,各种传统与非传统、确定与不确定的因素相互交织,火灾发生的几率和防控难度急剧增大,为灭火救援工作带来更大的挑战(火灾原因详情见表2、表3)。
表2“十三五”期间乌兰浩特市火灾原因基本情况
年份 |
合 计 |
放火 |
电气 |
生产 作业 |
用火 不慎 |
吸烟 |
玩火 |
自燃 |
雷击 |
静电 |
不明确 原因 |
其他 (含遗留火种) |
2016 |
479 |
0 |
195 |
9 |
141 |
23 |
0 |
0 |
0 |
0 |
78 |
33 |
2017 |
498 |
0 |
164 |
7 |
201 |
19 |
0 |
0 |
0 |
0 |
72 |
35 |
2018 |
521 |
0 |
147 |
6 |
223 |
27 |
0 |
0 |
0 |
0 |
89 |
27 |
2019 |
570 |
0 |
158 |
5 |
291 |
13 |
0 |
0 |
0 |
0 |
95 |
8 |
2020 |
395 |
0 |
175 |
3 |
130 |
22 |
0 |
0 |
0 |
0 |
50 |
15 |
共计 |
2463 |
0 |
839 |
30 |
986 |
104 |
0 |
0 |
0 |
0 |
384 |
118 |
表3“十三五”期间乌兰浩特市火灾场所基本情况
年份 |
合计 |
住宅 宿舍 |
办公 场所 |
商业 场所 |
餐饮 场所 |
交通 枢纽 |
物资仓储场所 |
厂房 |
农副业场所 |
建筑 工地 |
交通 工具 |
垃圾及废弃物 |
其他 |
2016 |
479 |
99 |
22 |
0 |
38 |
14 |
34 |
0 |
69 |
3 |
38 |
126 |
36 |
2017 |
498 |
138 |
13 |
0 |
16 |
15 |
42 |
0 |
53 |
2 |
35 |
132 |
52 |
2018 |
521 |
95 |
15 |
0 |
22 |
11 |
29 |
2 |
32 |
4 |
25 |
188 |
98 |
2019 |
570 |
90 |
12 |
0 |
15 |
13 |
22 |
3 |
74 |
4 |
22 |
229 |
86 |
2020 |
395 |
105 |
16 |
0 |
12 |
9 |
19 |
1 |
43 |
3 |
15 |
159 |
19 |
共计 |
2463 |
527 |
78 |
0 |
103 |
62 |
146 |
6 |
271 |
16 |
135 |
834 |
291 |
3.农村牧区消防工作基础薄弱。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火灾风险日益增大,而镇政府对农村消防工作重视程度普遍不够、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预防火灾措施乏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专兼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农牧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知识匮乏,居住房屋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电线私拉乱接、秸秆堆垛乱堆乱放等现象普遍存在,“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群体自防自救能力差,嘎查村委会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较弱,导致“小火酿成大灾”。
4.消防灭火救援力量严重不足。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建设数量要求,现有消防站布局与城市建设发展不相适应。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缓慢,全市4个镇均未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有60%的嘎查村没有建立志愿消防队,基层消防力量严重不足,制约了农村消防事业发展。另外,全市尚有2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61%社区未建立微型消防站。
5.消防水源建设欠账问题依然存在。市政消火栓建设数量未达到建设标准,老商业街和平房区(棚户区)的消火栓数量严重不足,欠账较多。局部区域、路段消防水源配建不到位,布局不合理,消火栓流量、压力不足。消防供水管网未能与城镇街道改造同步实施改建,消防水源检查、维修、保养、管理不到位,消防水源被挪用、拆除、埋压、圈占、无水、锈蚀、漏水、损毁、严寒冰冻等人为或自然因素,完好率不足70%,严重影响灭火救援使用。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期间乌兰浩特市消防救援事业的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着力深化消防管理创新,着力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着力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着力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要求
1.以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根本目标,牢固树立法治消防、智慧消防、全民消防理念,进一步健全火灾隐患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平安红城”,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2.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着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坚持综合治理,着力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坚持科技支撑,大力提升防火、灭火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以问题为导向,着力破解消防发展难题,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合理配置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健全完善城乡防灾减灾体系,着力推进城乡消防工作一体化建设;紧密结合城乡发展,积极推进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制约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矛盾,实现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
4.各镇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编制“十四五”规划,明确年度任务指标,积极主动作为,认真组织实施,为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消防管理体制,消防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智慧化水平和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明显改善,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显著提升,火灾形势总体平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1.消防安全形势保持平稳。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创新社会消防治理模式,减少火灾隐患和致灾因素。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建立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社会化消防工作体系。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严防较大火灾事故发生,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2.消防基础设施更加完善。2025年底前,加快完善消防设施建设,消防供水要与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建立完善的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机制。
3.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较快发展。积极争取增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编制,加强消防业务技术骨干培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力发展乡镇政府专职(志愿)消防站、企事业单位专职(志愿)消防站和微型消防站,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配齐人员和装备器材,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开展相应的业务训练,不断提升战斗力。
4.应急救援装备水平满足发展需求。优化车辆配备结构和性能,提高举高消防车、专勤车、后援车配备比例。加快个人防护装备更新换代和性能提升,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配全个人防护装备;根据本地主要灾害事故特点,重点配齐配强相关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装备,开展全灾种针对性装备配备,提升防护、洗消等专用药剂的保障水平,加强新技术新装备应用。
5.全民消防素质普遍增强。树立“消防工作,宣传先行”的理念,大力加强公众消防安全教育,以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为基础,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模式,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全民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社会整体消防安全水平,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逐年提升。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健全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重大事项,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消防工作情况。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建立灭火救援社会联动和应急反应处置机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伍,并落实必要保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工作,发展消防公益事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社会资金共同参与等方式,推进消防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和消防安全防范等工作。
2.落实政府工作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各项消防工作保障措施。根据本行业、本系统业务工作特点,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工作经费,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3.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专职(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保证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根据需要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落实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组织实施。
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并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建设,同步发展,确保符合国家标准。2021年,全市4个镇完成新的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认真组织消防规划实施。
2.加强综合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十四五”期间,按照现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在我市新建特勤站1个,2021年底前完成规划、选址工作,2022年开始施工建设,2023年底前投入执勤,向应急管理部争取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编制,解决人员短缺的问题。
3.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站建设。根据我市及各镇总体规划和发展现状,落实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站任务,弥补并缓解城镇消防救援力量的不足。我市所辖4个建制镇各建设1个政府专职消防站,于2024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详情见表4、表5)。
表4 乌兰浩特市“十四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建设规划主要目标
项 目 |
火灾死亡率 (每10万人) |
新建消防站1座 |
新建政府专职消防站1座 |
新增市政消火栓(座) |
新增政府专职消防员(人) |
居民消防安全知晓率 |
重点单位物联网联网率 |
目标值 |
0.35 |
乌兰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新址 |
在乌兰浩特市 医养结合区 |
225 |
25 |
85% |
100% |
表5 乌兰浩特市“十四五”规划新建乡镇专职消防队统计表
序 号 |
新建乡镇专职队名称 |
队站等级 |
规划建队 时间 |
规划配备专职消防队员数量 |
规划专职消防队员招收时间 |
1 |
乌兰浩特市葛根庙镇政府专职消防站 |
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
2021年 |
5 |
2021年 |
2 |
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政府专职消防站 |
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
2022年 |
5 |
2022年 |
3 |
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政府专职消防站 |
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
2023年 |
5 |
2023年 |
4 |
乌兰浩特市太本站镇政府专职消防站 |
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
2024年 |
5 |
2024年 |
按照《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标准、《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内政办〔2020〕29号)要求,积极加强农村志愿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2022年实现社区“一区一站”、农村“一村一站”,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建立微型消防站;2024年9月底前,嘎查村100%建立志愿消防队,负责火灾初期的扑救工作。“十四五”期间,所有新建或改建的大型企业、仓库、基地等单位符合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的,都要规划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负责本企业的灭火救援工作。
4.加快消防水源建设。本着“不欠新账,快补旧账”的原则,加强和改进消防水源建设,重点弥补老商业区、城中村(平房区)、边缘区等人员密集和物资集中区域的市政消防供水。自然资源、水利、住建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等规定的要求,建立完善消防水源管理工作机制,各尽其责,密切合作,切实保证城市消防水源建设的顺利进行;旧城区在新建、改建和扩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时,消防供水应当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并保证消防供水设施的数量、水量、水压等满足灭火需要。
农村消防水源建设。具备消防管网条件的,应设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或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不符合消防给水要求的,每个村应至少建立1个以上的消防车固定加水点,并应保证供水压力和流量满足消防供水要求,同时保证随时不间断加水的条件。2022年底前,嘎查村全部完成建设任务。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同步规划部署消防安全改造。
(三)加快消防救援信息通信和“智慧消防”建设
1.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应急通信建设。按照“信息互通、快速便捷、辅助指挥”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市的智能指挥系统、消防接处警系统、新型智能指挥中心应急通信系统建设。全面提升消防移动业务工作效能和移动信息化服务水平,为社会公众个性化消防安全需求提供服务。健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实时监测预警单位火灾、实现风险研判及差别化精准化监管。发动社会单位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应用,融入“智慧城市”建设中,加强与政务、公安、应急相关部门的常态化联系,共享应用政务云。以城市消防指挥中心为载体,调整优化119接警调度席位、功能分区、综合显示等基础硬件环境,全面接入政府相关部门信息资源,部署消防智能指挥系统,健全与智能指挥系统运行相配套的应急响应、分工协作、指挥调度、前后方协同及战后总结等指挥工作机制。
2.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适时将“智慧消防”嵌入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之中。依托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乡镇、嘎查村三级大数据联通应用平台,利用遍布市区、乡镇、嘎查村的前端物联感知设备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共享资源,实现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升级应用,逐步将一体化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系统等,接入到本级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政务服务和消防监管“一网通办”。搭建共治共享的火灾防控平台,实现对城乡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等火灾风险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分级预警,提升火灾预警分析和风险防控能力。
(四)强化火灾防控治理能力
1.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消防安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场所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消防救援队伍要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开展本地化、具体化的专项整治,始终坚持“防住大火、控住小火”,努力实现“不发生、不亡人、不扩大”的防控目标。
2.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进行严格把关,列出隐患单位三年整改计划。加强对生产、销售、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管,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作出三年规划建设部署。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的监督抽查,严禁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装修材料。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做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治理工作,制定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文物古建筑、合用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加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列出三年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老旧住宅小区路侧停车场,研究推行居民优惠停车措施。将老旧小区治理工作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
3.加强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全面推行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推动各政府职能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考核评比等内容,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导、同考评、同奖惩”。强化源头防范,坚持“一部门一建议”“一行业一对策”,完善行业系统火灾形势和突出问题定期通报机制,重点行业部门定期召开火灾形势研判会。鼓励重点单位引入专业消防管理团队,建强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组织,全面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4.优化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对接社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数据资源库,完成与政府信用监管体系的有效衔接。完善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系统,实现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一站式“指尖办理”。加强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增补单位自查、双随机监督抽查、自由裁量和处罚案例、网上执法监测和巡查、消防信用档案、重大安保、专项治理、火灾事故责任调查等应用建设,配套开发移动执法应用APP,并探索对接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公安交通部门车辆违章信息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实现动态监管,完善消防监督执法所有环节网上流转、全程留痕和闭环式管理。
5.提升火灾预警分析和风险防控能力。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乡建设和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城乡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汇聚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物联感知等内部信息,共享融合城市建筑、交通、水源、气象、视频数据以及市场监管、教育、卫健、文旅、商务、应急等行业数据,推进城乡消防大数据智能化管理,提供工作部署、隐患推送、流程引导、态势预警、举报投诉和风险提醒等服务,实现差异化精准监管。
(五)加强消防救援车辆装备建设
1.提升消防车辆整体性能。按照《执勤消防车辆退役报废标准》定期淘汰超期服役消防车辆。加强城市主战消防车配备,逐步配备满载总质量14-20吨、载液量3吨以上、比功率12以上、水泵流量50升/秒以上,并配有多种灭火救援器材、短轴距、多功能、多乘员的城市主战消防车。按照标准配齐随车器材,确保消防车辆器材科学配备、合理布置,车辆底盘优先选用进口底盘或国产知名品牌(详情见表6),根据退役车辆进行实时更换。
表6 乌兰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2021-2025年退役车辆汇总表
序号 |
车辆号牌 |
厂牌型号 |
车辆类型 |
车体颜色 |
购入时间 |
退役时间 |
1 |
蒙•X5369应急 |
金猴牌SX5290GXFSG150 |
水罐消防车 |
消防红 |
2008年7月 |
2023年 |
2 |
蒙•X5373应急 |
天河牌LLX5110TXFQJ75 |
抢险救援车 |
消防红 |
2008年5月 |
2023年 |
3 |
蒙•X5377应急 |
天河牌LLX5130TXFHJ108 |
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消防车 |
消防红 |
2008年5月 |
2023年 |
4 |
蒙•X5370应急 |
金猴牌SX5290GXFSG150 |
水罐消防车 |
消防红 |
2008年7月 |
2023年 |
5 |
蒙•X5404应急 |
云鹤牌WHG5110TXFJY75 |
抢险救援消防车 |
消防红 |
2009年12月 |
2014年 |
6 |
蒙•X5374应急 |
隆华牌BBS5190GXFSG80ZP |
水罐消防车 |
消防红 |
2010年2月 |
2025年 |
7 |
蒙•X5376应急 |
川消牌SXF5190GXFSG707 |
水罐消防车 |
消防红 |
2010年4月 |
2025年 |
8 |
蒙•X5375应急 |
金猴牌SX5190JXFJP25 |
举高喷射消防车 |
消防红 |
2010年2月 |
2025年 |
9 |
蒙•X5379应急 |
徐工牌XZJ5400JXFDG54C |
登高平台消防车 |
消防红 |
2010年9月 |
2025年 |
2.优化消防车辆装备配备结构。按照“标准配备与实战需求、常规配备与攻坚配备、基本配备与针对性配备相结合”的原则,逐步调整和优化消防车辆装备配备结构,开展“1辆大功率多功能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重型水罐或泡沫消防车、1辆举高救援消防车和1辆专业综合抢险救援消防车”的灭火救援基本作战单元装备配备,优化消防车辆结构,提高消防站独立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
3.加强抢险救援器材配备。根据我市地区特点加强针对性器材装备配备,如针对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特点,配备防坠落装置、升降器、水带及器材高层运送敷设装置等;针对洪涝、水域灾害事故救援特点,配备浮艇泵、救生艇等装备;针对地震及建筑倒塌事故救援特点,配备生命探测仪、机动链锯、无齿锯、电源逆变器、混凝土破拆工具组、重型支撑顶杆等装备;针对化工企业火灾危险特点,配备化学救援、侦检等装备。
4.加强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按标准配齐消防员防护装备,完成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双份配备任务,并根据冬夏不同灭火救援作战防护需求,提高消防员防护装备的舒适性和适体率。2021年,按标准完成80%的防护装备配备任务,并根据实际损耗情况进行补充;按配备标准配齐防爆对讲机及骨传导通话装置;2022年,按照编制人数标准(超编的按照实际人数)完成100%的配备任务,消防站按照标准配齐全套防护装备,各消防站配备1套多跳智能无线单兵图像传输设备和室内人员高精度定位及状态监控系统。
(六)深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推动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党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计划将消防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督促学校建立专门的消防知识技能体验场所。公安、卫健、民政、文旅、农科、城市管理等部门以及文明办结合职能,抓好本系统、本行业和社会面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在全社会共同传播消防安全文化。推动政府志愿消防服务队建设,推进内蒙古大学生乌兰浩特市消防志愿者脱贫攻坚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各乡镇政府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与重点相关部门形成会商机制,对消防宣传工作齐抓共管。
2.强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宣传。官方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介要定期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工作动态。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体承担消防安全公益宣传义务,免费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印制张贴火灾警示教育、重点场所常见火灾风险宣传等系列挂图、海报和宣传标语。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加大全国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推广应用力度,深入推进消防主题公园建设,依托万达广场、欧亚等大型商场建设消防主题游乐场。
3.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推动企业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日常管理考评,明确工作计划、目标和责任人,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档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对嘎查村“两委”成员进行消防培训,明确1名村干部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推动重点行政村组建志愿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宣传教育融入社区文化建设,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和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组织社区居民到当地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每年119消防日举办一场消防安全体验教育活动。对老弱病残等重点家庭适时进行消防安全“帮扶”,推行“邻里守望”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消防大队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在政策制定、资金和配套资金保障、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支持规划的落实。
(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后,消防救援队伍职能向综合救援拓展,职业保障政策体系重建,对经费保障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按照《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财建38号文件)要求,加大消防工作经费投入,将消防救援队伍列入本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建立与“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消防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将消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健全完善经费分类保障机制,基本消防业务经费标准要求应与经济发展实际相适应,编制完善经费支出规划,将消防救援队伍消防队站建设、消防车辆器材装备、消防水源、消防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纳入本级财政项目库。
(三)建立人员制度保障。制定完善地方政府消防文职人员执法辅助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经费保障标准,明确消防文职人员和专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确保工资待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所从事的高危险职业相适应,并按规定纳入本地社会保险体系,将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完善合理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和定期增资保障体系,推动消防文职人员和专职消防队伍健康发展。
对因公伤亡的消防文职人员、专职消防队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评功、评烈。
(四)实施跟踪问效。要定期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市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于2022年和2025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对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