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建立农民资格权的保障机制,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实现城乡资源的双向循环,结合我市实际,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起草了《乌兰浩特市农村“院内分户”建房管理暂行办法》《 <乌兰浩特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 的修改补充意见》《乌兰浩特市农村宅基地(农房)“三权分置”备案指导意见(试行)》3个规范性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止,如有意见建议请在截止日前反馈至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 乌兰浩特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
联系人:韩香玉,联系电话:0482-8299821,邮箱:wlhtszg@qq.com。
文件下载:附件1 乌兰浩特市农村“院内分户”建房管理暂行办法.docx
文件下载:附件2 《乌兰浩特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改补充意见.doc
文件下载:附件3 乌兰浩特市农村宅基地(农房)“三权分置”备案指导意见(试行).doc
起草说明下载:起草说明.docx
视频解读:《乌兰浩特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改补充意见
视频解读:《乌兰浩特市农村宅基地(农房)“三权分置”备案指导意见(试行)》
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