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生态环境局乌兰浩特市分局
2022年工作总结、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分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盟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市环境质量指标持续向好,现将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23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党的 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1.加强组织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二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党章、并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制度,切实保障党员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六五环境日”等各类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四是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首要的政治任务,全体干部职工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真功夫,通过制作展板、口袋书、电子书、微讲堂、分享会、知识测试、《学习强国》标兵诵读、邀请专家做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发扬争学比学的主动精神,发挥深学领学的示范作用。坚决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2.加强思想建设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四卷等原著原文,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反腐败斗争新思想新部署要求,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二是创新学习方式。坚持每天早自习、中心组每周集中学习制度,采取专题讲座、读书分享会、演讲、讲故事、知识竞赛、理论学习讲堂等方式,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三是开展专题学习。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为契机,开展“党史知识微课堂”、“生态志愿红宣讲”、党组书记讲党课、党员“一带二”、“三学一创”日日新学习等活动,深化巩固党史学习成效,实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3.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坚决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驰而不息整治“四风”。不断巩固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对本部门纪律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利用上级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廉政提醒。三是做深做实日常监督。严格履行“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制度,围绕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日常监管力度,把作风建设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四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职工网络安全教育学习及相关监督检查,着力抓好机关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舆情风险防控。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精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今年截至目前,乌兰浩特市空气优良率稳定保持在97%左右。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继续实施燃煤锅炉淘汰和清洁能源改造,确保建成区内燃煤锅炉彻底清零。二是推进脱硫、除尘、脱硝系统超低排放改造,完成蒙能、乌钢1号、2号烧结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三是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力度,继续实行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对VOCS和NO2的管控。四是利用无人机航拍手段立体化监管秸秆禁烧情况,同时强化各级人民政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主体责任,因地制宜促进秸秆综合利用。
2.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2022年,全市地表水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优良类,全市范围内无黑臭水体。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求我市三个水源地依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建档立卡,按照技术要求对发现问题进行有效整改,确保我市水源地水质安全。二是联合市卫健委对乌兰浩特辖区内规模上25家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其中19家已建设配套污水处理设施,6家已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登记备案。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各机构限期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是加强水环境质量监管,时刻关注斯力很断面及上下游监测数据,确保国控断面监测数据稳定达标,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四是加大污染源企业监督指导力度,要求企业正常使用环境保护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加大乌兰浩特市利环、利境污水处理厂监督检查,保证其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一级A标准。
3.加强土壤、固废污染管控。经排查,我市全域无土壤污染地块。一是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对全市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处置等企业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监管全覆盖,发现涉危废问题立即督促整改。二是对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处置量达到10吨以上的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目前全市8家单位已按评估要求完善管理制度。三是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涉疫废物管理规范对奇峰医废处置公司、涉疫医院、隔离酒店、隔离管控中高风险区涉疫医废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有效避免涉疫废物外泄危害群众生命安全。
(三)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
2022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我市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举报受理转办案件32件,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销号。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我市共认领11件,目前已编制完成整改方案,待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后,联合各责任单位按照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加快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四)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复检及两山基地建设
7月,国家及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相关专家对乌兰浩特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情况进行了复检指导,通过对我市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6大领域43项指标档案进行检查,对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检工作情况给予了肯定,同时也指出支撑材料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的巩固提升工作,确保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检。同时结合生态文明城的创建成果继续推进“两山”基地创建,逐步完善档案资料,力争早日成功创建“两山”基地。
(五)用心做好企业服务
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我分局全面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及相关要求,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升办事效率,依法行政。及时利用一体化平台和政务办公系统推进网上办理,做到信息公开,信息共享。全力推进自治区项目“大起底”工作,认真梳理涉我局112个待补批项目,对企业待补批项目开展跟踪服务,提速项目审批,助力项目尽快落地。
同时我分局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实地察看企业生产情况和环保治理设施运转情况,查阅生产和环保相关资料,宣传解读环保政策、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完善环保审批、竣工验收相关手续等形式持续强化我分局助企纾困能力,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
(六)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细化局机关各股室工作职责,理顺行政工作运转流程,努力做到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二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普法、用法,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利用“12345”政务服务平台,积极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加强同其他执法部门的工作配合,全年配合综合执法局开展对噪声污染行为的监测80余次。
(七)深入推进招商引资
目前共对接乌兰浩特市拓源粉煤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免烧粉煤灰砖块项目和内蒙古维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钢渣水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回收示范项目2个招商引资项目。其中拓源粉煤灰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去年到位资金1073万元,今年已到位400万元,项目部分设备已调试完毕,正在办理施工许可;维锋再生资源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今年已到位资金700万元,尚在办理前期手续中。
(八)认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一是乌兰浩特生态环境监测站严格按照监测频次和要求对农村饮用水源地、农田灌溉区、大气降水、沙尘、功能区噪声和环境噪声、排污企业单位展开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以及委托监测,共出具监测报告92份,获得有效监测数据3132个,及时准确地为环境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二是向上争取大气监测能力专项资金512万元,用于采购原子荧光光度计,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气质联机,环境空气有机物采样器等设备,进一步强化监测站监测能力。三是认真组织管理评审和资质认定,强化整改评审和资质认定中存在问题,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监测站业务开展范围和能力。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乌兰浩特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正式印发,下一步,我分局将根据“十四五”规划的科学安排,联合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单位,系统开展我市“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围绕最新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基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源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和燃煤锅炉等专项整治,着力完成冬季清洁取暖、非电行业超低排放、工业窑炉全面治理等方面的工作,狠抓扬尘防治、秸秆禁烧和大气攻坚行动。二是打赢碧水保卫战。持续开展地表水水质监测;做好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巩固饮用水水源保护成效;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污染源企业监督指导力度,开展入河排污口污染治理和管理工作,同时加大乌兰浩特市利环、利境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频次,保证其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一级A标准。三是打赢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扎实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健全分类收集网络,因地制宜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冶炼废渣等为原料的新型建材工业;强化危险废物处置和管控,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管控;继续加强对涉疫医疗废物的监管,确保涉疫医疗废物处置全程规范化。四是强化项目建设。以“十四五”规划为依托,在水环境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土壤环境整治等攻坚上有项目支撑。
(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信息报送,强化环保工作宣传,力争宣传工作位置前移。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公众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环保理念,推动形成全民支持、全员参与、全社会行动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三)持续加强党的建设
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把“两个维护”作为建设的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定初心使命,时刻保持定力耐力,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扎扎实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