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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1-13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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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依据2022年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

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482-829905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乌兰浩特市人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系列重要部署,着力抓好人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聚焦体制机制创新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明确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时限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审查工作,贯穿公开信息拟稿、初审、终审全流程。2022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1条。

2.聚焦群众所想所盼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要求,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涉及我局的机构领导、部门设置、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稳岗就业、就业规划、养老服务、社会保险等方面内容。公开的途径为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三务公开网。

3.其他需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许可等事项:我局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强化协同会商,努力做到程序上无瑕疵,法律上有保障。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明确了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机构改革实际,我局及时调整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工作要点,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具体工作有人做,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四)平台建设

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开设新媒体账号3个,分别为新浪微博(昵称“无邪人设”)、微信公众号(昵称“乌兰浩特人社”)、美篇(昵称“人社快讯”)。2022年,共发布各类宣传内容591篇,累计刊登信息135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4篇、美篇发布信息72篇。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督查力度,明确政务公开责任分工,指定分管领导主抓此项工作,并配备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开展,督促有关科室及时公开工作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公开的信息冗杂,不利于便捷查阅。

    (改进措施

    对此,我局将进一步改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透明、有逻辑地公开必要信息,并认真办理群众的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下一步,我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优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便捷化水平,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等发挥更大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始终坚持定期对公示栏目进行更新,强化政务公开把关审核,全面完善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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