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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财政局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13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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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浩特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乌兰浩特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顺畅高效,现将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兰浩特市财政局联系(0482-8299172)。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度,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盟委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多措并举,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要求,我局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向社会公开涉及我局的机构简介、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人事信息、业务工作、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府采购等信息。2022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0条。

           1.公开的内容涉及我局的机构简介、机关简介、行政许可、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府采购等方面。       

           2.公开的途径为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

               3.其他需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我局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行政许可17条,未发生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处理。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明确了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2022年度,我局收到自然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及具体工作人员任成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  

          我局无其他门户网站。  

         (五)监督保障

           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部署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职责、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1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有序推进,成绩明显,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问题    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信息公开人员操作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政策解读回应水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常态化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内容发布。进一步加大新《条例》贯彻落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大新《条例》的贯彻落实,要将学习新条例作为必修科目,重点条目重点解读,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做到心中有条例、案上有目录、考核有细则。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乌兰浩特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乌兰浩特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乌政公发〔2022〕4号)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公开内容为机构简介、人事信息、业务工作、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府采购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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