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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兴安街办事处

来源:兴安街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3-01-13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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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浩特市兴安街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兴安街办事处2022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乌兰浩特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开展政务公开日常基础性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服务型政府方面的作用。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兰浩特市兴安街办事处联系(电话0482-8299557)。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22年兴安街办事处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172条,公开的内容涉及我街的领导之窗、机构职能、部门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建议提案办理、业务工作方面。

  2.公开的途径为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三务公开网站。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明确了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2022年度,我街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我街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和部署,办公室及各科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确保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四)平台建设

  我街开设政务新媒体:“兴安街微讯”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h_f49a19124069),“兴安街微讯”运行正常,2022年发布563篇。

  (五)监督保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和内部衔接,确保工作推进到位。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把加强政务公开专业队伍建设做为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重要抓手,结合工作实际,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提升现有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三是强化监督保障。做到相关情况和数据应报尽报,全面准确。对不按时发布、发布内容不准确、敷衍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部门有需要公开的内容提出书面申请,严格落实“三审”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广泛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内容管理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继续更新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严格落实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接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乌兰浩特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乌政公发〔2022〕4号)要求:做好 2022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盟委、盟行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方面的作用,把准政务公开方向,优化政务公开职能,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含金量”,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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