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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审计局

来源: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01-10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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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浩特市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现将《乌兰浩特市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兰浩特市审计局联系(电话0482-829920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的内容涉及我局的主要职能、机构设置、预决算公开、审计结果公告等方面,公开途径为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2022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及时更新规划计划、人事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等相关信息及说明。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关简介类信息6条、部门人事信息6条、法律法规等制度类文件信息12条、重点业务类工作信息2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3条,我局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涉及行政许可,未发生行政强制,无行政处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明确了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调整了乌兰浩特市审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确保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大力推进微信公众号新媒体运营管理,发布政务信息共计119条,指定专人维护微信公众号平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人员变动后,我局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对网站的维护和更新,严格执行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详实、准确,保障相关信息不涉密。指派专人对政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定期更新,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信息要求发布信息。本级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专栏上已全面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偶尔有不够及时的情况。

          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名称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确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市审计局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提升的同时,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完善政务公开相关信息,优化信息公开内部审批程序,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有效推进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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