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林草行业主体责任,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进行编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乌兰浩特市行政管辖内发生的初级森林草原火灾及对威胁乌兰浩特市的界外火的初级处置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1.4 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积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针,在全面落实预防措施的同时,充分做好扑火各项准备。一旦发生火灾,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做到反应迅速、组织有序、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1.5 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林草行业主管部门草拟实施防范处置林业草原火灾的初级处置应急预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扑火工作,乌兰浩特市森林草原防火站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重点体现先期处置。各地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工作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属地管理的原则。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地方林草系统防火部门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林草系统是应对(协助、参与)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指导和支持。
1.6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草原火灾分为一般森林草原火灾、较大森林草原火灾、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林草行业森林草原防灭火机构
林草行业森林草原防灭火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草原(初级)防火扑救工作。森林草原防火站承担日常工作。
林草行业森林草原防灭火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林场、森林草原经营单位根据需要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机构,负责组织力量扑救本辖区森林草原火灾。
2.2 林草行业扑火指挥(调度、调遣)
森林草原火灾初期扑救工作由当地林草部门森林草原防灭火机构负责指挥(调度)并上报盟森林草原防火站及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助(参与)跨盟界内区域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盟、旗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调度)。
林草部门根据初期火情实际,在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并立即实施扑打,同时将火情信息上报盟森林草原防火站及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的统一指挥。
各级林草部门根据森林草原资源分布,做好跨区域增援准备;各扑火队伍执行跨界森林草原火灾初期扑救任务,接受盟林草局防火机构统一调动。
3 兵力布防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乌兰浩特市林草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划分为六大战区,以林场、乡镇为单位,各自负责本战区的森林草原初级防火预防、扑救工作,如需其他地区支援扑救的初期森林草原火灾,由防灭火指挥部统一调派。
各战区兵力情况:
1胜利林场 扑火队员15人,运兵车1台、消防水车1台、背负式灭火机15台,防护装备15套。
2乌兰哈达林场 扑火队员14人运兵车1台、背负式灭火机14台,防护装备14套。
3白音花林场 扑火队员15人运兵车1台草原灭火战车1台。背负式灭火机15台,防护装备15套。
4 预警和信息报告
4.1 预警
4.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草原火险等级、火灾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1.2 预警发布
由市林草部门,承担森林草原火情监控、火险预警信息,经林草局分管防灭火工作领导签发后,上报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
4.1.3 预警响应
主要采取四级预警响应工作状态。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进入四级工作状态:预警地区林草行业防火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巡护、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灭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各林草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宿,林场主要领导带班制度;重点防火地区林草部门专业扑火队伍集中食宿,组织对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进入三级工作状态:在四级工作的基础上,预警地区林草部门分管领导坚守岗位,加强卫星林火监测信息反馈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各类专业扑火队伍全部进入待命状态,确保接到命令后在30分钟内集合出发。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进入二级工作状态:在三级工作基础上,旗县级林草行业部门分管领导、预警地区主要领导坚守岗位,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森林消防支队对兵力部署进行必要调整,各类扑火专业队伍进入战备状态,确保接到命令后在15分钟内集合出发;各林场森林草原扑火队伍等做好参与扑火准备。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进入一级工作状态:在二级工作基础上,林草行业主要领导坚守岗位,及时发布防火戒严令;各类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要将灭火机具和给养装备事先装车,人员整装集合待命,进入临战状态,确保接到命令后在5分钟内登车出发。
市林草行业机构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4.2 信息报告
各级林草行业机构要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林草行业机构。对以下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林草行业防火主管部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盟林草防火部门(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通报相关部门:
(1)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
(3)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等森林草原火灾。
(4)火场距国界或实际控制线10公里以内,并对我盟边界森林草原资源构成威胁的森林草原火灾。
(5)发生在盟、市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6)发生在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草原火灾。
(7)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
(8)需要盟行署和自治区支援扑救的森林草原火灾。
(9)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5 附则
5.1 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造成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一般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在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较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在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造成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造成重伤10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在8000公顷以上的,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或者造成重伤和死亡合计20人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5.2 乌兰浩特市森林草原火险区划分
按照自然资源分布、地理位置条件,将全市划分为一般火险区和高危火险区。
一般火险区包括: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新城办事处。
高危火险区包括:义勒力特镇、乌兰哈达镇、城郊办事处、太本站镇。
附件1
乌兰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指挥组成及职责
一、防灭火组织机构
市林业和草原局设立防灭火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总 指 挥:秦 刚(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总指挥:季月红(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温长林(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许海波(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成 员:何 浩(森林草原防火站负责人)
高 波(乌兰哈达林场负责人)
杨静才(胜利机械林场负责人)
马东辉(白音花林场负责人)
付宪林(森林草原防火站)
米忠民(森林草原防火站)
办公地点设在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站。办公室电话:0482-8241414(值班)0482-12119。
二、 职责任务
预案启动后,市林业和草原局履行行业的主体责任参与处置一般、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扑火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快速响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市防火值班值守工作;承担火情监测和火险预报工作;协助组织、调遣林场专业扑火队、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附件2
林草局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一、工作组织组成
林草局开展火灾扑救工作时,根据需要及时抽调有关人员成立赴火场工作组、综合调度组、火场通讯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火案查处组,及时开展有关工作。当启动Ⅱ级以上响应措施时,各工作组同时成立并启动。
二、职责任务
各工作组要积极协调位及相关部门、单位,研究、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指挥调动扑火急需的人员、物资和装备等,协调尽快扑灭火灾。
(一)赴火场工作组
根据上级指示或火灾扑救工作需要,迅速赶赴火场一线,综合协调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二)综合调度组
及时掌握火情信息并向盟林草防灭火部门、前指的扑火指挥部提供火情动态、前指的扑火方案、相关防火战略物资及防火基础设施情况、扑火兵力部署、扑救动态、火场天气预报等;综合协调扑火日常事务,督办重要工作;联络和处理政府及部门之间事宜;及时传达领导指示和批示,起草上报火情报告,编写火情简报和快讯,汇总工作情况;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火场通讯组
建立前指和后方的无线、有线、卫星和网络通信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和保障通讯渠道,全力保障信息传递畅通。
(四)后勤保障组
协调有关部门供应火场所需物资;协调交通、等部门和单位及时运送扑火人员、防火物资,确保火场需要。
(五)宣传报道组
严格按照火灾报道的有关规定,协调新闻单位和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客观地做好宣传报道等具体事宜。
附件3
市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及信号颜色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 |
危险程度 |
易燃程度 |
蔓延程度 |
预警信号颜色 |
一 |
中度危险 |
可以燃烧 |
可以蔓延 |
蓝色 |
二 |
较高危险 |
较易燃烧 |
较易蔓延 |
黄色 |
三 |
高度危险 |
容易燃烧 |
容易蔓延 |
橙色 |
四 |
极度危险 |
极易燃烧 |
极易蔓延 |
红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