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创业工作方面。一是突出政策落实。紧盯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通过成立工作专班和“定向服务市场主体”等措施,广泛解读宣传国家各项惠企惠民政策,推动政策全面落实、不留死角。二是着力拓宽就业渠道。在充分挖掘政策性就业岗位的同时,鼓励打造“零工市场”,支持更多劳动者自谋职业、灵活就业,挖掘就业增长点,有效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园等载体建设,鼓励引导各类群体投身创业、带动就业。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三是保障重点就业群体就业。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服务攻坚行动,促进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就业。做好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工作。加强对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跨省区、跨盟市、跨旗县劳务协作,培育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劳务品牌,引导劳动力转移就业。四是优化就业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发挥嘎查(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作用,确保打工直通车真正投入使用。持续优化就业创业招聘服务,加大线上招聘力度。五是持续开展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精准开展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加强与发改、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共享,加强重点群体监测分析,做好技能帮扶工作。
(二)社会保险工作方面。一是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根据现有参保情况和全区、全国“十四五”规划目标,计划2022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力争十四五期末参保率达到95%的国家要求,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二是强化社保基金安全管理。巩固全市人社系统全领域基金和资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加强基金收支管理,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加大对侵害基金安全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保障社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归集和投资运营工作,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完成基金征缴工作任务,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三)人才人事工作方面。一是提升人才工作质量。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积极搭建人才培养平台,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为实现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二是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后续工作,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配套制度建设,调整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服务。三是抓好乡村人才振兴工作。通过专家服务基层、职称政策倾斜、公开招聘政策倾斜等措施,不断加大对基层人才的扶持力度助推乡村振兴。
(四)加强公共服务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人社平台与自治区政务平台全面对接,巩固优化营商环境成果,对所有经办业务进行精细化梳理、压缩办理时限、精简办理环节,确保全市统一、覆盖城乡、高效便捷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