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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1-15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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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市水利局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乌兰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浩特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兰浩特市都林街20委9组,邮编:137400,联系电话:0482-8319099 、0482-8319007 )。

  (一)概述

  2020年,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责任人及各级职责,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制度完善、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水利局各部门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专职人员统一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年累计公开信息288条,其中乌兰浩特市政务公开网公开信息236条,乌兰浩特市水利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工作动态52条。

  2、公开形式

  (1)互联网公开方式

  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水利局微信公众号中公开。

  (2)其他途径公开方式

  通过局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面向全社会公开,将局各股室工作职能人员去向及全局基本情况在公示栏公开,方便群众办事。通过此方式,促进了我局工作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未收到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1

1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4

+20

13

行政强制

8

+13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4,702.15767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形式还比较单一、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公开广度、深度不够,反映日常工作的多,反映推进工作的内容少;三是公开的重点还不突出,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定期组织开展专业培训,探索运用多种方式和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信息公开,扩大传播范围。积极借鉴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立足基层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探索创新,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0年,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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