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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23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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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现报告我办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公开服务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市政府办公室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流程,按照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要求,严格审核上传信息,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三是深化宣传教育,不断加强载体建设。依托电子显示屏、电子政务等平台,提高政府办公室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政务公开。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376条。同时公开了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处室和下属单位、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及业务工作等相关信息。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的重要举措,以推进电子政务作为打造阳光政务的重要手段,将网站作为政务公开重要阵地,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与网站建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内容涉及我办的主要职能、机构设置、规划计划、政府采购、预决算公开等方面。

  2.公开的途径为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明确了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2021年度,我办共收到自然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办结4件,内容涉及土地征收、物业管理等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办完善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股室股长任成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目前,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工作。按照国办《条例》、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里对目录的内容要求,对乌兰浩特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改版升级,对群众关心关注和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了集中归纳展示,进一步提升网站为民服务水平。二是持续加强“智慧乌兰浩特”微信公众号建设,全年共发布信息791条,内容包括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指定了一名分管领导主抓此项工作,并配备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开展,规范了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于进一步扩宽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工作力度,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形式。二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好、落实好。三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做好信息整理,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四是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工作形式、途径、方法,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确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要求,截至目前,乌兰浩特市政府办公室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0余条,对24个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回复市长信箱、咨询投诉类信件29件,授理依申请公开4件,发布民意征集一次,11月中旬由盟大数据局牵头,完成了政府网站改版更新工作,为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方面,我市政府序列新媒体帐号58个,已全部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并做好了新注册帐与或注销帐号的登记备案工作。同时,根据国务院《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考核指标》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各单位新媒体的更新情况及文章中重要文字错漏、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的管控,确保日常运维和建设管理符合规范要求。按照“周抽查,月普查”的监管机制,全年共下发整改通知书23份,持续加大政务新媒体工作常态化推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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