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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哈达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兰哈达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20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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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乌兰哈达镇人民政府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乌兰哈达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本年度我镇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开主动公开294条信息,围绕当前中心工作,狠抓落实。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乌兰哈达镇信息公开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准确的公开和维护栏目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乌兰哈达镇人民政府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乌兰哈达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对多个申请人就相同政府信息提出公开申请,且该政府信息属于可以公开的,纳入主动公开的范围;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制度,实行专人问责机制,严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定期修改账户和密码,加强信息发布的安全意识;根据自身信息公开的问题,加强整改力度,形成排查和整改为一体,数量和质量双提高的工作机制,争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获得优秀水平,公开内容得到群众满意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政府网站管理和监督,加强政府门户网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2021年,我镇在政务新媒体上发布信息237条,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内容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同时,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定期考核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制定考核办法。积极配合政务服务局,进一步优化完善镇政府网站功能和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进。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度组织人员参加政务服务局政务公开培训一次,学习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内容。二是层层落实,强化保障。镇办公室统筹协调,完善和规范我镇政务公开内容和程序,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效能督查、意识形态、网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本年度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完成良好,社会评议无不良情况,未发生重大泄密、违规发布的信息、未涉及到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追究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存在政务公开信息不够标准化规范化的问题。

  2.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单一,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事务的决策依据类公开信息不多。

  3.公民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单薄,网上互动不够。尽管政务公开也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认识重视不够,对于非公开的内容界定不理解,对于依法申请公开的流程认识不到位。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识并积极推进这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改善投资和社会环境,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加以考核。

  2.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水平,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要运用多种媒介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政务公开,提高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并举的监督制约、督办督察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置于上级领导部门、社会各界、各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

  3.提升公民意识,促进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树立服务、平等的沟通意识,充分认识群众对于新媒体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加大基层政府的职能转变,转变传统管理理念思想,真正转变到服务群众的理念上来,优化处理信息公关危机的能力,强化思想认识,时刻做好政务公开等信息公开危机公关备战状态。加大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满意度测评和意见反馈频率,真正把服务理念贯穿始终,取计于民、用计于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要求,我镇及时公开了相关信息,积极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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