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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爱国街办事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爱国街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2-01-19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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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乌兰浩特市爱国街办事处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爱国街办事处按照盟、市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内容涉及我街的机构简介、部门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等方面。 2021年度,我街在乌兰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12条,其中机关简介17条、部门文件8条、规划计划6条、人事信息6条、建议提案办理15条、业务工作362条。

  2.公开的途径为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街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街完善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目前,我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1年,我街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共发布389条信息。无其他门户网站。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街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严格加以审核、签批、归类,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遵循合法、适度的原则,做到既维护国家秘密安全、又利于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在过去的一年,我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比较大的进步,但是与《条例》规定,与上级的要求仍然还有一定的距离。存在主要问题有:

  1.公开意识不强,有待进一步增强。

  2.对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标准和要求有待加强学习。

  (二)改进情况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街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2.加强业务工作的学习,认真落实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努力做好我街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努力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使我街政务公开工作迈向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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