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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1-19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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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和公布乌兰浩特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内容涉及我局的主要职能、机构设置、部门文件、规划计划、预决算公开、人事信息、业务工作等方面。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137条。

  2.公开的途径为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

  3.其他需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许可结果10条共224个,行政强制结果1条共13个,行政处罚结果1条共13个,我局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明确了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今年以来,乌兰浩特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规定,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审核,及时公开交通运输领域法定公开内容,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

  我局无其他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等自媒体。

  (五)监督保障  

  政务信息经分管领导审签后,上传政务公开网站,确保信息公开内容详实、准确,保障相关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局政务公开领导办公室与机关各业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网站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通过会议、培训等有效途径,加强相关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进一步明确法定公开内容,及时整理和收集各类信息,提高公开内容的多样性、及时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国办函〔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要求,乌兰浩特市交通运输局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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