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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本站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太本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05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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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在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拓展内容、规范载体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内容涉及我镇的主要职能、机构设置、部门文件、规划计划、预决算公开、人事信息。业务工作等方面。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232条。

  2.公开的途径为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

  3.其他需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镇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涉及行政许可,未发生行政强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明确了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2021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和业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四)平台建设

  我镇有“太本站镇”微信公众账号,微信号gh_7d49c326ba12,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消息637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健全制度,保障工作。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相关人员的年底绩效考核;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了政府信息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完成了上级部门制定的考核目标。在本年度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完成良好,社会评议无不良情况,未发生重大泄密、违规发布的信息、未涉及到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追究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公开、积极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渠道不宽,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二)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识并积极推进这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改善投资和社会环境,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加以考核。

  2.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水平,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要运用多种媒介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政务公开,提高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并举的监督制约、督办督察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置于上级领导部门、社会各界、各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

  3.提升公民意识,促进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树立服务、平等的沟通意识,充分认识群众对于新媒体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加大基层政府的职能转变,转变传统管理理念思想,真正转变到服务群众的理念上来,优化处理信息公关危机的能力,强化思想认识,时刻做好政务公开等信息公开危机公关备战状态。加大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满意度测评和意见反馈频率,真正把服务理念贯穿始终,取计于民、用计于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确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的,要进行明示。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要求,我镇对政务信息公式栏目进行了及时的更新,并对稿件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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