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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1-0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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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乌兰浩特市教育局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乌兰浩特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内容涉及我局的主要职能、机构设置、行政权力事项、预决算、业务工作、部门文件、规划计划、项目建设、政府采购、人事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等方面。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70条。

  2.公开的途径为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三务公开网、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3.其他需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行政许可数量186个,未发生行政强制,无行政处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明确了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教育局从新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任成员,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及职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

  教育局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21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累计发布977条信息。无其他门户网站。

  (五)监督保障

  教育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职责、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乌兰浩特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大量信息,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方式的便捷性、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主要因为各股室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有待加强,信息公开方面创新意识不足。

  (二)整改情况:坚持以人为本,抓好服务提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各股室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着重加大群众关心关切信息的发布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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