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http://www.wlh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育才南路,联系电话:0482-829910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和盟委、盟行署的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准确落实《条例》,服务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开设重点领域专栏、包含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疫情防控、社会救助、稳岗就业等专题,发布各类信息612条;更新完善全市2021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继续做好放管服改革以及社会公益事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公共监管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1799条。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围绕“六稳、六保”等发布政策解读及相关文件46条,共发布政策解读23篇。回应群众咨询投诉、市长信箱28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依法依规办理答复申请。优化申请办理机制,加强与申请人的有效沟通,强化共性问题研究,相关申请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时限和法定答复方式依法依规予以答复。2021年度,我市共收到自然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办结8件,内容涉及土地征收、物业管理、项目批复等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大公文类信息公开力度,理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核机制。准确统计各部门公文主动公开率,实时监测门户网站信息更新量、政策解读情况等,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国办《条例》、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里对目录的内容要求,对乌兰浩特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改版升级,对群众关心关注和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了集中归纳展示,进一步提升网站为民服务水平。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筹全市政府网站集约融合发展,每个季度组织开展全市政府网站、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全覆盖检查,并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公报》全年出刊4期,向全市政务服务场所、政府信息公开场所赠阅纸质公报1200份。全市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数量14602条。
(五) 监督保障
一是抓好年度考评。对全市4个镇政府、1个园区管委会及29家市直单位进行2021年度政务公开考评,积极发挥考评对工作的指导和促进作用,更有针对性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考评结果将计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巩固完善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
三是社会评议情况。2021年,乌兰浩特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坚持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四是责任追究情况。2021年乌兰浩特市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当被责任追究现象,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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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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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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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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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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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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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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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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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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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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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31990.9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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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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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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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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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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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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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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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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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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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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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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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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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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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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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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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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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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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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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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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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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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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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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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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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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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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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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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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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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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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政策文件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政策解读不全面,缺少专家、媒体、音频、视频形式的解读,解读形式有待加强。三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需要进一步深化,安全和内容管理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工作。积极探索扩大公开范围,不断提高政策公开的含金量。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公开审查工作。二是深化政策宣传解读,完善解读工作机制,丰富解读渠道方式,多渠道提供政策资源,有效提升解读效果。三是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持续做好改版优化工作,及时办理回复网上咨询和网民纠错。严格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完善网站功能,确保发布信息安全、权威、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要求,结合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印发了《乌兰浩特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2次,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范围和主体、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内容,召开末位培训会15次,下发77条整改通知书,对信息公开栏目空白、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进行文字和截图提醒。截至目前,乌兰浩特市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000余条,对13个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回复市长信箱、咨询投诉类信件29件,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发布民意征集一次,11月中旬由盟大数据局牵头,完成了政府网站改版更新工作,为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方面,我市政府序列新媒体账号58个,已全部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并做好了新注册帐与或注销账号的登记备案工作。同时,根据国务院《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考核指标》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各单位新媒体的更新情况及文章中重要文字错漏、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的管控,确保日常运维和建设管理符合规范要求。按照“周抽查,月普查”的监管机制,全年共下发整改通知书23份,持续加大政务新媒体工作常态化推进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