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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11-18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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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乌兰浩特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主要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电子版通过乌兰浩特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wlht.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的,请与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七楼,邮编137400,电话8250009)。

  一、概述

  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全力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能力水平,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公开机制。结合依申请公开内容由单纯的信息查询拓展到政策解读等实际情况,将依申请公开工作划分为申请、受理、承办、答复、归档等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每个环节的操作要求和办理时限,确保公众的申请和咨询得到及时受理、及时答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绩效考评,有效调动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公开制度得到落实。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深化公开力度。继续简化办事环节,优化运行流程,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运行更加高效便民,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进行重点解读,全面、准确地表述文件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落实措施与办事指引等,使政策内容更加直观、更容易理解。

  三是完善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乌兰浩特市公安网上办事大厅的平台作用,从服务实战、方便实用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对平台子功能模块进行优化完善,切实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19年,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主动发布各类信息60余条。在乌兰浩特市公安局“红城网上公安”发布警务信息1019条,办理群众事项35件,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主要类别:政策法规类信息、业务类信息、人事任免类信息、财政资金类信息及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形式:乌兰浩特市委市政府门户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本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二)全年接受群众各类咨询1000余次,均告知或指引相关信息的获取途径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没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2019年度没有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部门对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导致相关信息公开不主动或不及时,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成效。

  二是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的进度比较缓慢,公开内容的完整性也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解读不够全面、不够规范,存在解读重点不够突出、比较片面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转变思想观念,切实增强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负责人的业务培训,使他们更加熟悉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策解读要求和操作技能,切实提升业务能力。

  三是进一步抓好督促检查工作。对工作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部门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落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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