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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关于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11-18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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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乌兰浩特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主要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电子版通过乌兰浩特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wlht.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的,请与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七楼,邮编137400,电话8250009)。

  一、概述

  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全力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能力水平,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公开机制。结合依申请公开内容由单纯的信息查询拓展到政策解读等实际情况,将依申请公开工作划分为申请、受理、承办、答复、归档等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每个环节的操作要求和办理时限,确保公众的申请和咨询得到及时受理、及时答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绩效考评,有效调动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公开制度得到落实。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深化公开力度。继续简化办事环节,优化运行流程,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运行更加高效便民,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进行重点解读,全面、准确地表述文件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落实措施与办事指引等,使政策内容更加直观、更容易理解。

  三是完善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乌兰浩特市公安网上办事大厅的平台作用,从服务实战、方便实用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对平台子功能模块进行优化完善,切实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20年,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00余条。在乌兰浩特市公安局“红城网上公安”发布警务信息806条,办理群众事项42件,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主要类别:政策法规类信息、业务类信息、人事任免类信息、财政资金类信息及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形式:乌兰浩特市委市政府门户网。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8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5

0

0

行政强制

4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800,000.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本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二)全年接受群众各类咨询1000余次,均告知或指引相关信息的获取途径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没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收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20年度没有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在公开内容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仍需进一步拓展延伸,规范化、制度化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回应群众需求,在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二)在公开方式方面。主动公开应加快建设,对重大决策措施的解读需进一步细化,方式方法需进一步创新。下一步将紧密围绕重点工作,做好深度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创新解读方式,不断增强重大决策措施解读工作的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

  在队伍建设方面。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干部队伍需进一步加强,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将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研和业务培训,结合公安机关实战大练兵活动,有针对性开展专项培训,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0年,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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