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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兰哈达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5-04 10:26
1、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不接受办事对象任何形式的馈赠和宴请。
2、机关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摆牌办公,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对来访、来办的事项不推、不拖、不拒、严格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4、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办事;
5、接待办事对象态度和蔼可亲,解答问题耐心细致。
监督举报电话:0482-88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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