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乌兰浩特市扶贫办2019年政务公开信息年报

来源: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0日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乌兰浩特市扶贫办坚持以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为原则,满足群众迫切需要,重点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主动公开、及时公开。乌兰浩特市扶贫办严把信息质量,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共主动公开信息57条,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微信信息发布量134条。 2019年,乌兰浩特市扶贫办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或减免费用情况;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乌兰浩特市扶贫办把扶贫领域政务公开作为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建立由办党组书记、主任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全力做好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二)及时发布各类信息。一是抓好重点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领域方案计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扶贫项目管理、扶贫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此外,强化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可信,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认真做好问题整改。由于工作不够认真仔细,乌兰浩特市扶贫办政务公开信息存在错字、漏字现象,为彻底查摆此类问题,乌兰浩特市扶贫办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由各股室负责对已公开信心进行全面自查,修改错误信息12条。

  

  

  

  五、平台建设情况

  我办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乌兰浩特市三务公开网站、“乌兰浩特市扶贫办”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接受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指导,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到位现象时有发生。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无其他报告事项。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