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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报

来源: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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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乌兰浩特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为切实增强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严谨性、责任感,我办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点任务来抓,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公开制度不断完善

  2020年,通过对政务公开制度进行自查自纠,发现我办原有部分公开制度与现行工作情况不匹配、部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我办及时进行调整完善,修改制度2个,分别为乌兰浩特市扶贫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乌兰浩特市扶贫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新增制度3个,分别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二)公开内容不断细化

  全面梳理扶贫办具体工作职能,提升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配合市政府在政府网站“脱贫攻坚”栏目公开信息61条,扶贫办本部门累计公开信息581条信息,其中:区、市公众号51条;本部门公众号227条;电视新闻17条;报纸19条;网络新闻媒体71条,政府网站125条。

  (三)公开渠道不断畅通

  本着简明易懂、务实高效的原则,以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监督为主要目的,我办以政府网站公开平台为基础,整合新闻媒体、三务公开网站、扶贫办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强化扶贫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并制定2020年度脱贫攻坚宣传总结工作方案,指导各镇(园区、办事处)开展扶贫信息公开,要求扶贫项目资金公开不少于10天,有效提升群众知晓率。

  (四)自查自纠实现长效。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查工作,切实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到位,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自查,对存在公开信息错误、公开内容不及时等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公开及时、合理、高效、准确。

  (五)信访问题及时处理。做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微信公众号留言、主任信箱、来信来访等有关信访事项的记录和答复工作,接受信访来电3条、12317信访问题1条,并结合实际妥善处置完毕。

  

  

  

  五、平台建设情况

  我办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乌兰浩特市三务公开网站、“乌兰浩特市扶贫办”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 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0年,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我办对各股室业务负责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业务培训,明确各股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股室业务公开工作,股室分管领导进行公开前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工作严谨、及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办2020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所提升,但在细节方面的把握仍然不足,公开格式、公开信息文字错误等问题偶有发生,影响整体质量。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压实相关股室工作责任,做好公开信息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无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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