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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城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新城街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1-01-20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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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特向社会公布乌兰浩特市新城街办事处202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事处的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阳光政府的要求,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党务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全办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将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政务公开的组织体系;政务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办事处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监督协调、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的原则,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了政务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进一步充实了办事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拓宽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多、牵涉面广、情况复杂,为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我们始终坚持“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于监督”的原则,在努力拓宽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的同时,重点狠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公开: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工作。一是为了有序、有效的推进新城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新城街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报公开信息,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知晓政府工作情况、进程。二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由新城街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刘晓辉担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监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重点信息公开内容涉及范围和质量,党政综合办公室为主要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做到公开及时、公开真实。   

2.严格制度管理,做到信息公开常态化。2020年,新城街政府严格按照《条例》、《新城街政务公开制度》等文件开展工作。通过定期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报,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3.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写作等业务技能的培训,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开展。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工作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对照《条例》内容,我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不断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建设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4.用好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我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通用载体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网站,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对我的各项事业活动及时上网发布。二是积极利用各类新媒体、手机客户端等的宣传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22120

  •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三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2.改进措施。一是配强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增强镇干部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镇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0年,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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