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乌兰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11-14 17:09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乌兰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2020年以来,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领导。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民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了具体工作人员。

  (二)健全制度。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真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民委先后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的实施细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在工作中做到坚决贯彻执行。

  (三)严格审查。建立了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的信息强化责任人自查、办公室负责人审查、分管领导把关等工作流程,重要信息还要经主要领导审批,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及时准确公开,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中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规定。我委主要通过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74条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发布不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二)改进情况

  1、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提供发布信息,以便公众查询。

  2、认真梳理,及时发布公开内容。本部门将以编制此次年报,回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在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前提下,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及时发布在履行职责时所生成的新信息、新内容,保证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0年,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