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2019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现将《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信息公开主责。我委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具体工作中,由党政办专人专岗承办,协调委机关各股室,通力配合,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监督保障等各项工作。
(二)深化公开重点,提升信息公开效能。加大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公开重大项目情况、年度及中长期经济规划、重要改革任务推进等重要政务信息。
(三)全面监督保障,优化信息公开平台。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开展相关工作,按要求落实委机关信息公开保密制度等制度办法,深化制度执行,确保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规范门户网站信息报送流程,对公开信息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准确,防范质量风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政府门户网站,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73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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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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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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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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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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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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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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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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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乌兰浩特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2020年我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学习。抓好教育培训,积极开展或参与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级信息公开规定以及相关新制度的培训学习,增强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修改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优化信息公开内部审批程序,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不断提升我委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乌兰浩特市发改委
2020年1月31日